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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暑修--資訊總覽

  暑期課程除停開外, 繳費後不受理退費, 請慎重選課, 有人限課程務須先經授課教師簽章同意後始可繳費, 並事先確認課程是否可被承認為畢業學分

一、113暑行事曆

113暑行事曆

113暑行事曆補充

至他校暑修:114年5月12日 -- 8月15日

  • 114/5/12開放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暑期校際選課申請單》,受理至114/8/15止
  • 申請時請配合各校不同的註冊繳費時程 更多資訊
  • 114年夏季學院通識課請另見網頁公告
     

二、開設課程

請依照以下步驟操作,快速查詢今年度暑修課程:

  • 登入課程查詢系統  → 選擇「113暑」學期
  • 無需選擇開課代號,請保持空白
  • 輸入畫面上的3位驗證碼後按「確定」
  • 即可一次查詢全部暑修課程,不必逐一點選各學系

常見誤會提醒:

「是不是要逐個學系查課程?」

答案是不用!只要學期選「113暑」、開課代號不選、輸入驗證碼,就能一次查詢全部暑修課程。

  • 查詢歷年暑期課程資訊:可透過下拉選單選擇不同學年度進行查詢。

暑期課程查詢入口 查詢暑期課程方式
 

三、可參與暑修之對象

清大同學

清大同學暑修說明1

清大同學暑修說明2

外校同學

外校同學暑修說明

在校生

  • 清大開設的暑修課程中,欲暑修之科目過去不曾修習,或曾修習但未取得學分(不及格或停修),得申請於暑期修習,但就讀學系是否承認所修習之暑修學分請自行確認,例:電機系之暑修規定
  • 除外:6月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若不符合畢業條件,請先洽《註冊組》將學籍狀態修改為《非應屆》後,即可登入系統選課

休學中預計114上復學

  • 休學中但預計114上復學同學可暑修
  • 若114上因故未復學,本暑期修習課程成績《不採計、不列入任何紀錄、已繳學分費亦不退費》

本校114學年度碩博新生

  • 本校114年9月入學之碩博新生(含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可先行暑修清大課程,成績列113暑

應屆畢業但也同時是碩博新生

外校生

  • 外校同學須經所屬學校註冊組或課務組於清大暑期選課繳費單上蓋章以示同意,清大始受理。
  • 114年6月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須暑修始得畢業者除外)
  • more

外校碩博新生

  • 外校9月入學之碩博新生,因7、8月尚不具學生身份(學籍),只能以社會人士身分選課,依(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社會人士學分費收費標準繳費(未來就讀學校教務處同意以研究生身分跨校選修者除外)
  • 成績及格後,推廣教育中心會發給學分證明,請再持該證明回研究所就讀學校或系所,詢問是否承認學分。

     

四、清大碩博新生暑修

碩博新生暑修說明

碩博新生暑期成績計入113暑

  • 本校114年9月入學之碩博新生經《即將就讀系所》同意,可先行於7、8月修習本校暑期課程,成績計入113暑(僅適用於已經確定錄取的學生,尚在備取中的學生不得利用此管道
  • 若114上因故休學、未入學或申請保留入學,本暑期修習課程成績《不予採計,不列入任何記錄,已繳學分費亦不退費》。(業務單位:註冊組)

碩博新生選課步驟圖示

重要!選課前請先與所辦確認,是否承認此學分

114/6/23凌晨0點開始可進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暨列印申請單 ~ 6/27 下午5:00前完成簽章/繳費/繳回課務組

帳號請輸入 guest,密碼:留白(不需輸入)

校務資訊系統登入畫面

步驟箭頭

點選《暑期清大碩博新生修本校課程》

選擇暑期碩博新生課程

步驟箭頭

新增課程

步驟箭頭

先勾選科目後,再按《加入我的暑期課程清單》

加入課程清單

步驟箭頭

產生繳費資料

產生繳費編號

步驟箭頭

印出申請表,完成簽章(無人限任課教師免簽;若有人限,須任課教師簽章同意後,始可繳費),繳費後,送至課務組

若擬異動修習課程,必須重新下載申請表,依新的轉帳編號及金額繳費(舊表若已完成簽章,可將舊表請連同新表一併繳交)

簽章範例

碩博新生欲暑修陽明交大課程

按此查詢
 

五、選課流程

選課前請自行確認就讀學系是否承認所修習之暑修學分

📌暑修建議流程

請注意:本校暑期課程並非「先選課繳費、再上課」,實際流程如下:

1️⃣ 6/23 凌晨0點起,先至系統列印選課繳費單(建議先聽課,不必急於繳費
2️⃣ 6/23 起,有興趣的課程可依課表時間進教室聽課
  - 例如:課程排在週一的,6/23 就上課;
       - 排在週三的,則 6/25 才開始。請依課表準時到課。
3️⃣ 若課程有限名額,不需抽籤,由任課教師於繳費單上簽名,即表示你已獲准修課
      - 如課程備註另有簽章相關說明(例如至系辦或指定地點等),請依說明辦理。
4️⃣ 確定要修課後,請於 6/27 下午5:00前完成【繳費&繳單】2件事
 ✔️ 繳交學分費
 ✔️將繳費單(外校生另附校際暑修單)繳回課務組 → 完成加選手續

⚠️ 特別提醒

  • 繳費後不受理任何原因退費,「停修」亦同。請確認課程合適再繳費。

選課流程圖
 

六、學分費收費標準

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 修讀大學部課程:每學分 1050 元 ( 0 學分體育課收取 2 學分之學分費。)
  • 修讀研究所課程:每學分 1580 元
  • 專班課程:不開放

跨院國際博士班、碩士班學位學程學生

精準醫療、智慧生醫博士學位學程學生

  • 不分課程(排除專班課程):每學分 5000 元
  •  0 學分體育課收取 2 學分之學分費。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社會人士

七、繳費管道

不論選擇哪種繳費方式,所有繳費皆從06月23日(星期一)早上9:00起開始受理。(依台灣銀行作業時程)

7-11/全家/OK/萊爾富

  • 限 6 萬元以內,手續費 6 元

ATM

  • 請選擇《繳費》非《轉帳》
  • 銀行代碼輸入 004 (台灣銀行);跨行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
  • 請檢查ATM交易明細表上是否顯示已成功扣款
  • 須提供ATM繳費交易明細表或畫面截圖

台灣銀行

  • 台銀各分行皆受理臨櫃繳費

網路銀行

  • 請印出繳費成功的畫面截圖

校方開立之繳費證明單

  • 若須要校方開立之繳費證明,清大同學請於8月起至校務資訊系統自行列印
  • 欲進一步詢問,請洽出納組

繳費證明下載範例
 

八、常見問題

選課資格

欲選課但出現警語「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

  • 6月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若不符合畢業條件,請先洽《註冊組》將學籍狀態修改為《非應屆》後,即可登入系統選課

休學中預計114上復學是否可暑修?

  • 可暑修,若114上因故未復學,本暑期修習課程成績《不採計、不列入任何紀錄、已繳學分費亦不退費》

應屆畢業但也是碩博新生,是否可暑修?

選課/繳費問題

因113下同名課程成績尚未公布,導致無法選課?

  • 請填寫表格(按此下載)並 email 課務組 (curricul@my.nthu.edu.tw)

114上預選同名課程,導致無法選課?

  • 例欲暑修「高等微積分二」,但114上也預選了高微二,系統會判斷為《重覆修讀》不接受點選,請填寫表格 (申請表) 並 email 課務組 (curricul@my.nthu.edu.tw),由課務組協助選課,再由申請同學自行列印繳費單。

暑修選課與繳費同時進行,須先完成繳費才能去上課嗎?

  • 在 6/23-27 暑修選課與繳費期間,學生不須先繳費即可上課。強烈建議學生先上課,確認課程適合後再繳費。繳費後將不予退費,請謹慎決定。

有人數限制課程,會採亂數抽籤嗎?

  • 若課程有設人限,無須抽籤,由任課教師於繳費單上簽名,即表示你已獲准修課。如課程備註另有簽章相關說明(例如至系辦或指定地點等),請依說明辦理。簽章完成後再辦理後續流程

擋修與學分限制

暑修仍會執行擋修檢查?

會。例如微積分一未達D,不得修習微積分二,課務組會於113下成績送達後(約7月中)執行擋修,若被擋修將通知退課。

修習學分上限

校內及校際暑修學分合併計算(含夏季學院通識課),最多限修9學分。因特殊原因經導師及系主任同意,得申請超修。申請表下載

成績與記錄

暑修成績計算與顯示方式

  • 暑修成績不列入當學期平均,惟列入累計學分、累計學期平均、畢業平均
  • 成績單呈現方式請見 範例圖示
  • 欲進一步詢問,請洽註冊組,分機31390,外線 035731390

最低開課人數

開課門檻

114年6月27日(星期五)選課繳費截止後,若修課人數不足15人則通知停開。已繳費同學全額退費。退費申請表 ► pdf

九、暑修微積分/普物/化學系相關科目/通識課特別規定

欲利用暑期修習微積分,或至他校修習清大未開設之普通化學、普通物理,請注意下列事項

微積分

暑修微積分資格限下列兩者,且限修習清大開設之微積分,不同意至他校暑修

  1. 限《上或下學期》有修課紀錄 且 成績不及格者(停修不算不及格;暑修不及格因非上或下學期修亦不算)。
  2. 有特殊需求且經數學系系主任同意者。

(根據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數學系系務會議記錄,111學年度(112年)暑期起施行)

普通化學化學系開設之其他必修或專業選修科目

  1. 依化學系暑修相關規定:本系對於外校所開設之暑修課程僅少數同意;暑修申請需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嚴格審核,且符合本系課程大綱才會同意。詳化學系規定
  2. 校際選修申請表上空白處註明該科目曾修習之學年期及成績
  3. 另須經化學系簽章同意
  4. 須配合化學系申請流程
  5. 申請表格請自行分隔欄位如下範例
    化學系申請表範例

普通物理

  1. 校際選修申請表上空白處註明該科目曾修習之學年期及成績
  2. 另須經物理系簽章同意
  3. 申請表格請自行分隔欄位如下範例
    物理系申請表範例

通識

  1. 依通識中心課程委員會決議:國內校際選課、國內交換學生,以及國際交換學生之通識學分抵免申請皆可以於修課前由學生備齊申請表格、課程大綱等課程相關資料進行先審。
  2. 審查通過會於暑期校際選課單下列欄位勾選並簽章
    通識中心簽章範例
     

十、停修申請

暑期亦可辦理停修

  • 113暑辦理時間:1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止
  • 不退學分費
  • 停修科目記載於學生成績單上;成績欄以《退選》登錄
  • 申請流程:下載申請表-->任課教師簽章-->繳回課務組
  • 停修表格:download

校際暑修若欲辦理停修,截止時間是依清大或對方學校?

  • 若外校截止時間於清大:須於外校截止期限完成外校簽章流程,並於清大截止期限(114/8/1)前繳回
  • 若外校截止時間於清大:須於清大截止期限前,完成「所有」簽章程序並繳回清大
     

十一、elearn/eeclass

暑修選課資訊何時同步至 elearn/eeclass?

  • 暑期選課繳費/暑期停修期間:每天 2 次(上午 8:00 及下午 7:00)更新最新選課資料。
  • 碩博新生須至 6/27 晚上 8:00 後,才能使用清大碩博新生學號登入 elearn/eeclass 系統。

更新示意圖

計通中心數位學習平台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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