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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學分費

計算時間點:

研究生開學時,需要先繳交學雜費基數。學分費則於加退選結束後,根據選擇的所有課程進行計算,不論是本系或外系、大學部或研究所的課程。

 

碩士班、博士班計算標準(不含在職專班):

抵免學分數+已修及格學分數(含本系所、他系所、大學部課程、體育(以2學分計)、通識或語言課等) 尚未達就讀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前,不論修什麼課都要收費;反之,達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後,不論修什麼課,超修之學分,均免收學分費。

此計算標準與畢業條件無關,已修及格學分是否能符合所屬學系(所)之畢業修課規定,由所屬系所及註冊組另行審查。

詳細學分費相關請參考以下教務處綜合教務組提供資訊

  1. 學雜費專區
  2. 學雜費QA:碩博班常見問題集

收費標準

 

最低畢業學分數:

各系所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見註冊組網頁公布


碩士在職專班《收費標準》或修習《非專班課程》費用支付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之學費收費標準,根據所選修的專班有所不同。任何問題建議直接聯繫各專班辦公室進行諮詢。或查閱教務處綜合教務組學雜費專區

 

停修與退選差異:

如果在加退選截止前退選,不會在你的學術記錄中留下退選記錄,也不涉及學分費的問題。但如果在期中之後仍想要退選,你將需要透過期中的《停修》制度來申請退課。這將會在你的歷年成績單中留下退選記錄,同時學分費也不會退還。你可以參考詳細說明,及綜教組的學雜費Q&A以獲取更詳細的解釋。 

學雜費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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