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分費
計算時間點
研究生在開學時需先繳納學雜費基數。學分費將在 加退選結束後,根據所選課程進行計算(不分系所或課程類型)。
碩士班、博士班計算標準(不含在職專班)
- 當 抵免學分數 + 已修及格學分數(包括系內課程、外系課程、大學部課程、體育課(2學分計)、通識或語言課程等)尚未達到就讀 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 前,不論修讀任何課程,均需收取學分費。
- 一旦達到最低畢業學分數後,超過的學分將免收學分費。
- 學分費計算標準與畢業條件無關,已修及格學分是否符合畢業規定,將由所屬系所與註冊組進行審查。
學雜費主責單位:教務處綜合教務組提供的說明
學雜費Q&A
最低畢業學分數
各系所的最低畢業學分數可在 註冊組網頁 查詢。
碩士在職專班收費標準及修習非專班課程費用支付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的學費收取標準依所選專班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有疑問,請直接聯繫專班辦公室,或參考教務處綜合教務組的 學雜費專區。
停修與退選差異
在加退選截止前進行退選,將不會在學術記錄中留下退選紀錄,也不涉及學分費問題。
若在期中之後仍希望退選,需透過《停修》制度進行申請,這將會在你的歷年成績單上顯示退選記錄,且學分費將不予退還。
更多詳情請參閱: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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