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停修:流程、查詢與常見問題
⚠️ 停修注意事項(重要)
- 若停修會導致低於最低修課學分,➡️ 請先完成低修申請,否則無法辦理停修。
- eLearn / eeclass 上的課程資料會在停修截止後才會同步更新。如期初已核准低修,期中停修後學分數低於原核准標準者,➡️ 仍須重新申請
- 辦理停修不會退學分費。
清大課程停修導航 — 影音檔 (.mp4)
若無法播放,請 點此開新視窗觀看
114上停修辦理時間
114年10月27日 - 11月14日(AIA相關課程另須配合 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CA) 規定)
📢清大停修制度
-
制度說明
學生於學期中途可申請停止修習課程,成績單將註記「停修」。 -
學分與成績
停修科目不列入當學期修課學分總數,亦不計算成績與學分。 -
學分費用
停修後,研究生及延畢生已繳交的學分費➡️ 不退費,未繳交者仍需繳納相應費用。 -
最低學分
申請停修時系統會先行檢查。若判斷會造成低修,需待提出「低修申請」並獲准後,方可送出停修申請;如期初已核准低修,期中停修後學分數低於原核准標準者,➡️ 仍須重新申請。低修申請表下載 -
科數限制
停修課程數量不設上限,但碩、博士班學生每學期仍須至少修習 ➡️ 一門課。
停修期間:
-
學生申請時間:114 上學期 10 月 27 日起,至 11 月 15 日上午 9:00 截止。
※ 修習 AIA 相關課程者若欲申請停修,須配合 TAICA 聯盟公告之時程暨方式辦理。按此查詢 -
教師簽核截止時間:11 月 17 日上午 9:00。
申請流程:
- 線上申請: 自111學年度起,清大校內課程的停修採用電子化流程。學生可通過校務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申請,任課教師、導師線上簽核,全面無紙化作業
- 簽核流程: 申請送出後,需經任課教師、導師(指導教授)線上簽核。
- 確認結果: 學生可在eform系統中查詢簽核進度及簽核結果。確認方式說明
申請畫面圖示
申請查詢與確認流程
一、追蹤進度/簽核結果
-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eForm」→「申請記錄查詢」。
-
可查看任課教師或導師的簽核進度與結果。已完成的科目會標示「停修申請成功」。
-
若簽核未完成,請主動聯繫教師或於課堂提醒,以確保流程及時完成。
二、最終確認:
-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選課情形查詢」。
-
停修成功的課程,會顯示「退選時間」及「退選 IP」。
-
這是最終課程名單的依據,停修結束後仍可查詢。
eleran / eeclass / 成績查詢 / 畢業資格審查 資料更新時間
停修申請通常進行 3 至 4 週處理,在此期間,成績查詢/畢審系統上的課程紀錄將維持不變(顯示加退選後的數據)。停修截止後,才會更新修課資料。
數位學習平台eeclass / eLearn上的課程紀錄也將維持不變(顯示加退選後的數據)。停修截止後,系統才會更新修課資料。114上學期資料更新日期預計為 11 月 18 日(週二上午)。
改變心意,想取消停修?
已送出的停修申請於停修進行期間後改變心意,想繼續修習,可以透過下列機制撤回
情況 1:尚待任課教師或導師簽核中
您可撤回申請,但需提供撤回的理由。
情況 2:任課教師和導師均已簽核同意,停修流程已完成
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
發送電子郵件至課務組:
- 郵件主旨格式:「學號 XXXXXXX 撤回 XXXXX 課程已完成之停修申請」。
- 在郵件中附上您向任課教師及導師發送的請求撤回停修的電子郵件,以及他們同意您撤回的回覆。
-
注意時間限制:
您必須在當學期的停修截止日期之前將文件寄送至課務組信箱。curricul@my.nthu.edu.tw -
與教師說明停修狀態:
向任課教師說明:「即使老師同意撤銷您的停修申請,在校務資訊系統內的點名單上仍會顯示您為已停修。這一標記將保留至停修階段結束,並在課務組正式撤銷您的停修紀錄後才會消失。」 -
確認停修撤銷結果:
停修結束後,您可至校務資訊系統的「成績查詢」頁面確認該課程是否無停修紀錄。
情況 2重要提醒:即使撤銷成功,校務資訊系統中的 eForm 申請記錄、停修申請記錄和選課情形查詢中,仍會保留停修申請的紀錄,因為這些屬於文字記錄。但這不會影響您的成績。
停修與退選的區別
停修與退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學生在選課過程中應了解其區別:
分類 | 退選 | 停修 |
---|---|---|
定義 | 學生在加退選截止前取消已選課程,不再參與學習。 | 學生在加退選後,於學期中途停止參與某門課程。 |
成績單記錄 | 不會留下任何記錄。 | 中英文成績單上將顯示停修記錄。 |
對學分或成績的影響 | 無影響,學分與成績均不受影響。 | 課程將不計入學分,但會留下停修記錄。 |
學分費 | 不需支付取消課程的學分費用,因為學分費是根據加退選截止後的選課結果進行計算。 | 停修的課程仍需支付學分費用。在之後的學期,研究生欲計算還餘多少學分數應繳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亦不列入計算基準中。 |
更多詳情請參閱 教務處綜合教務組詳細說明。
停修外校課程
- 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停修申請 -> 印出該科書面停修申請表
- 任課教師簽章 ->導師簽章 ->對方學校課務組簽章 ->繳回清大課務組
- 若外校停修截止時間早於清大,需於外校截止日前完成所有簽章並繳回清大。若外校截止時間晚於清大,仍須於清大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簽章並繳回。
外校同學停修清大課程
- 在貴校提出停修申請
- 貴校申請表上經清大任課教師簽章後,5/2前送清大課務組簽章
- 若貴校停修截止時間早於清大,需於貴校截止日前完成所有簽章並繳回清大。若貴校截止時間晚於清大,仍須於清大截止日期5/2前完成所有簽章並繳回。
停修常見問題
Q:研究生只修1門課+0學分之「論文研究」,可以申請停修該門課嗎?
A:可以,因為依學則規定研究生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課(含論文/論文研究),學分不限,故若辦理停修後仍有論文/論文研究課程,亦符合前述規定。
Q:為什麼我已經辦理停修,系統也顯示完成,還是會收到 eLearn / eeclass 的通知信?
A:停修完成後,eLearn / eeclass 並不會立即同步更新修課名單。系統會在停修階段截止後,統一更新修課資料。在那之前,你可能仍會收到課程相關通知,屬於正常情況,請不用擔心。
Q:辦理停修可以退學分費嗎?
A:不可以。學分費係依加退選截止時的修課情形計算,即使之後辦理停修,該科目的學分費仍不予退還。在之後的學期,研究生欲計算還餘多少學分數應繳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亦不列入計算基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