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停修:流程、查詢與常見問題
目錄
停修制度說明
113下停修辦理時間
114年4月14日 - 5月2日(AIA相關課程至4/24)
停修期間:
- 時間範圍: 停修申請通常在學期中進行。詳見清大行事曆。
- 本學期停修: 以113學年度下學期為例,停修期間為4月14日中午12:00至5月3日上午9:00(AIA相關課程至4/24,辦理方式詳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規定)
申請流程:
- 線上申請: 自111學年度起,清大校內課程的停修採用電子化流程。學生可通過校務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 簽核流程: 申請後,需經任課教師、導師(指導教授)線上簽核。
- 確認結果: 學生可在eform系統中查詢簽核進度及簽核結果。確認方式說明
注意事項:
- 學分限制:研究生停修後至少還要有1門課。學士班停修不限科數,但不可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若因特殊情況需低修,需經導師及系主任核可,低修申請表。停修期間專用低修申請表
- 學分費用:研究生及延修生停修後,已繳交的學分費不予退還,未繳交者仍需繳納相應費用。研究生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不列入學分計算基準中。
- 成績記錄:停修科目將被記錄在中英文成績單上,註記「停修」及「withdrawn」,但不計入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申請畫面圖示
停修後不可低修,除非先取得低修同意
- 申請停修時系統若判斷會造成低修,會要求
先取得低修同意後,始得
重新提出停修申請 (提示畫面如下)
- 若開學初已申請低修通過,但期中停修後學分數會低於當時申請,需要重新申請,以書面方式進行。
- 研究生停修後至少還要有1門課。
- 停修期間低修申請表下載
停修處理進度查詢
查詢任課教師或導師的簽核進度及結果,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依序點選「選課」->「eForm」->「申請記錄查詢」。
針對尚未完成的停修申請,請主動聯繫任課教師,或於課堂中向教師報告,以確保簽核流程能及時完成。
另外,停修進行期間,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停修申請,亦會標示如下
確認停修結果查詢管道
1、eForm 申請記錄查詢
您可以透過以下步驟查詢停修申請結果:
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
- 選擇「選課」→「eForm」→「申請記錄查詢」。
- 已完成的科目會標示「停修申請成功」。
2、停修申請狀態查詢
在停修期間,您可以透過以下步驟查詢停修申請狀態:
- 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
- 選擇「選課」→「停修申請」。
- 已完成的科目會標示「Completed」。
*此功能僅在停修進行期間開放查詢。
3、選課情形查詢
您可以查詢選課情形以確認停修紀錄:
- 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
- 選擇「選課」→「選課情形查詢」→ 查看停修紀錄。
- 已完成的科目會顯示「退選時間」及「退選IP」。
4、成績查詢 / 畢業資格審查
停修階段結束後,資料才會更新。113 下學期資料更新日期預計為 5 月 6 日(週二上午)。
5、eeClass / eLearn 修課資料
- 停修申請進行約一個月,這段期間,數位學習平台上的修課記錄為加退選後的數據。停修截止後,系統才會重新更新修課資料。
- 113 下學期資料更新日期預計為 5 月 6 日(週二上午)。
- 相關業務單位:計算機中心數位學習平台
113下AIA課程《停修流程》說明
AIA 課程停修說明
- 4/14-24校務資訊系統提出停修申請
- 4 /24前完成清大導師、任課教師 Online 簽核
eeclass / eLearn 停修資料更新時間
停修申請通常進行 3 至 4 週處理,期間數位學習平台上的課程紀錄將維持不變(顯示加退選後的數據)。停修截止後,系統才會更新修課資料。
以113下為例,停修申請期間為114年4月14日 - 5月2日(AIA相關課程至4/24),數位學習平台預計於 5/6(週二上午)進行資料更新。
相關單位:計算機中心數位學習平台
撤回停修申請的情況與步驟
情況 1:尚待任課教師或導師簽核中
您可撤回申請,但需提供撤回的理由。
情況 2:任課教師和導師均已簽核同意,停修流程已完成
若要撤回已完成的停修申請,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
發送電子郵件至課務組:
- 郵件主旨格式:「學號 XXXXXXX 撤回 XXXXX 課程已完成之停修申請」。
- 在郵件中附上您向任課教師及導師發送的請求撤回停修的電子郵件,以及他們同意您撤回的回覆。
-
注意時間限制:
您必須在當學期的停修截止日期之前將文件寄送至課務組信箱。curricul@my.nthu.edu.tw -
與教師說明停修狀態:
向任課教師說明:「即使老師同意撤銷您的停修申請,在校務資訊系統內的點名單上仍會顯示您為已停修。這一標記將保留至停修階段結束,並在課務組正式撤銷您的停修紀錄後才會消失。」 -
確認停修撤銷結果:
停修結束後,您可至校務資訊系統的「成績查詢」頁面確認該課程是否無停修紀錄。
情況 2重要提醒:即使撤銷成功,校務資訊系統中的 eForm 申請記錄、停修申請記錄和選課情形查詢中,仍會保留停修申請的紀錄,因為這些屬於文字記錄。但這不會影響您的成績。
停修與退選的區別
停修與退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學生在選課過程中應了解其區別:
分類 | 退選 | 停修 |
---|---|---|
定義 | 學生在選課期間內取消已選課程,不再參與學習。 | 學生在學期中途停止參與某門課程。 |
成績單記錄 | 不會留下任何記錄。 | 中英文成績單上將顯示停修記錄。 |
對學分或成績的影響 | 無影響,學分與成績均不受影響。 | 課程將不計入學分,但會留下停修記錄。 |
延畢生及研究生學分費 | 不需支付取消課程的學分費用,因為延畢生及研究生的學分費是根據加退選截止後的選課結果進行計算。 | 停修的課程仍需支付學分費用。日後計算研究生剩餘應繳學分數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亦不列入基準 |
更多詳情請參閱 教務處綜合教務組詳細說明。
停修常見問題
研究生相關
Q:研究生只修1門課+0學分之「論文研究」,可以申請停修該門課嗎?
A:可以,因為依學則規定研究生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課(含論文/論文研究),學分不限,故若辦理停修後仍有論文/論文研究課程,亦符合前述規定。
Q:辦理停修可以退學分費嗎?
A:研究生應繳學分費係依加退選截止時的修課情形計算,辦理停修之科目《不退》學分費。在之後的學期,欲計算還餘多少學分數應繳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亦不列入計算基準中。
大學部相關
Q:我期初已經申請過低修,但期中想退選至比當初申請學分數還要低,可以嗎?
A:若開學初已申請低修通過,但期中停修後學分數會低於當時申請,需要重新申請。
Q:如果我停修後會低修,我可以先送停修申請再辦理低修、或是可以同時申請嗎?
A:如果停修後會造成低修,需先提出低修申請,申請通過後,才可以送出停修單。
Q:請問還可以用紙本申請停修嗎?
A:自111學年度起,採學生線上申請,任課教師、導師線上簽核,全面無紙化作業,已經沒有紙本申請單囉!
延修生相關
Q:辦理停修可以退學分費嗎?
A:延修生應繳學分費係依加退選截止時的修課情形計算,辦理停修之科目《不退》學分費。
其他
Q:為何停修已顯示完成,還會收到elearn/eelcss寄來的通知信呢?
A:停修截止後,elearn/eeclass才會重新update修課資料,113下預計5/6(週二上午)進行資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