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停修:流程、查詢與常見問題
⚠️ 停修注意事項(重要)
- 若停修會導致低於最低修課學分: 請先完成 低修申請。如期初已核准低修,期中停修後學分數低於原核准標準者,仍須重新申請。
- eLearn / eeclass 平台: 課程資料會在停修截止後才會統一同步更新。
- 學分費事宜: 辦理停修不會退還學分費。
📢 清大停修制度說明
- 制度說明:學生於學期中途可申請停止修習課程,成績單將留存該科紀錄並註記「停修」。
- 學分與成績:停修科目不列入當學期修課學分總數,亦不計算成績與學分。
- 學分費用:停修後,研究生及延畢生已繳交的學分費 不退費,未繳交者仍需繳納相應費用。
- 最低學分限制:申請停修時系統會自動檢查。若導致低修,需先提出「低修申請」並獲准後,方可送出停修申請。如期初已核准低修,期中停修後低於原標準者 仍須重新申請。👉 低修申請表下載
- 科數限制:停修課程數量不設上限,但碩、博士班學生每學期仍須至少修習 一門課程。
📅 115上 停修辦理時間
⏱️ 學生線上申請截止:115/11/21 (六) 上午 9:00
⏱️ 任課教師簽核截止:115/11/23 (一)
※ 修習 AIA 相關課程者,請另配合 TAICA 聯盟公告時程。 【按此查詢】
🛠️ 停修申請流程
- 線上申請:清大校內課程全面採用電子化無紙化作業,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辦理。
- 簽核簡化:自 114 下學期起流程簡化,僅需任課教師線上簽核同意 即完成手續(免經導師簽章;惟因停修導致低修者,仍須先跑完低修申請流程,經導師及系主任同意後,方可繼續停修程序。)
- 確認結果:送出後請主動確認進度,可點選 【確認方式說明】 追蹤。
🔍 申請查詢與最終確認流程
一、追蹤審核進度
請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eForm」→「申請記錄查詢」。 電腦介面 手機介面
⚠️ 若教師遲未簽核,請主動聯繫教師或於課堂提醒。
二、最終停修結果確認管道
- eForm 系統:可即時顯示教師簽核之最終狀態(即時更新)。
- 校務資訊系統(AIS):進入「選課」→「選課情形查詢」→「停修 log 記錄」,若有顯示退選時間與 IP 即表示成功(即時更新)。
- 成績系統/eeclass/eLearn:停修狀態與名單將於停修作業整體結束後才會辦理檔案同步。👉 本學期預計於 115年11月24日 統一更新。
🔄 改變心意?如何取消/撤回停修申請
已送出的申請於停修期間若想取消,請依目前所處階段進行辦理:
💡 情況 1:任課教師「尚未」簽核中
學生可直接在 eForm 系統中點選「撤回申請」,並填寫撤回理由即可。
💡 情況 2:任課教師「已經」簽核同意,流程已完成
流程一旦完成,系統無法由學生端直接撤回,請嚴格遵守以下時程與步驟:
- 發送 Email 至課務組信箱:curricul@my.nthu.edu.tw
- 郵件格式要求:
- 主旨:「學號 XXXXXXX 撤回 XXXXX 課程已完成之停修申請」
- 內文附件:必須附上「任課教師同意您撤回停修」的 Email 對話截圖或信件原文證明。
- 截止時間:必須在當學期停修截止日 115/11/21 (六) 上午 9:00前 將上述證明寄達課務組。
⚠️ 備註:撤銷成功後,因系統機制,eForm 及選課日誌中的文字歷程仍會保留申請紀錄,但「成績查詢」頁面將回復正常,不會影響成績與評分。
📊 停修與退選的區別
| 比較項目 | 一般退選 | 期中停修 |
|---|---|---|
| 辦理時間 | 開學加退選截止日前。 | 加退選截止後至期中規定期限前。 |
| 成績單記錄 | 乾淨移除,不會留下任何選課紀錄。 | 中英文成績單上該科將留存並註記「停修(Withdrawal)」。 |
| 學分學分費 | 不計學分,免繳或退還該科選課學分費。 | 不計學分,但仍須正常繳納學分費(不退費)。 |
更多詳細學則規範可參閱 教務處綜合教務組詳細說明文件。
🌐 校際課程停修辦理
清大同學停修外校課程:
- 登入清大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停修申請 → 列印紙本校際停修申請表。
- 依序完成簽章:任課教師簽章 → 導師簽章 → 開課學校課務組簽章核准 → 繳回清大課務組.
- 若外校截止時間早於清大,依外校規定為準;若晚於清大,最遲仍須於清大截止日前完成。
外校同學停修清大課程:
- 請先於貴校(原就讀學校)提出停修申請並取得該校專用申請表。
- 經清大課堂任課教師簽章同意後,於 115年11月21日前 送至清大課務組簽章辦理。
❓ 停修常見問題 FAQ
Q1: 停修之後的科目,會影響申請獎學金或排名嗎?
A1: 停修科目不會有分數,因此不納入學期平均成績(GPA)計算,亦不影響名次排名。但部分獎學金對「當學期修習總學分數」有最低限制,請務必確認獎學金本身的申請規範。
Q2: 如果老師一直沒有在系統線上簽核同意,該怎麼辦?
A2: 請同學務必主動透過 Email、辦公室時間(Office Hour)或於課堂上提醒任課教師。若在截止日(115/11/23)前老師未完成簽核,該申請案將自動失效,視同未完成停修。
Q3: 停修通過後,我可以繼續去聽那門課嗎?
A3: 停修在法律與學則上代表您已退選該課程。是否能繼續留在教室旁聽,請務必尊重並取得任課教師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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