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清大生至外校 (含碩博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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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本校學生(含碩士班及博士班新生)。
- 應屆畢業生需至外校暑修者,請先聯繫註冊組調整學籍狀態。
- 碩博士新生僅限已錄取者,備取不得申請。本暑期至外校僅限修習陽明交大課程。須經系所主管同意,並於繳交暑修繳費單時同時附上錄取證明或截圖。
修課注意事項
- 校際暑修學分與本校暑修合併計算,最多 9 學分。
- 外校課程若係遠距課程,須於申請表加註。
- 抵免系必修需另依系所規定辦理。
暑修微積分/普物/化學相關科目/通識課特別規定
⚠️ 本區為高度限制規範課程,務必詳閱,未符合資格者不得申請外校暑修
微積分 🚫 不可外校修
- 僅限修習清大開設之微積分
- 不得至外校暑修
- 資格限制:
- 上下學期修課且成績不及格(停修不算)
- 或經數學系系主任同意
- 依數學系系務會議決議施行
普通物理 🟡 條件可外校修
- 清大未開暑修者可申請外校修課
- 須經物理系同意
- 申請表需註明修課學年期與成績
普通化學/化學系課程 🚫 嚴格審查後可外校修
- 外校暑修原則僅少數同意
- 須經課程委員會嚴格審查
- 須符合課程大綱
- 申請表需經化學系簽章
通識課程 ✅ 可先審查外校修
- 可於修課前申請先審
- 須備齊課程大綱
- 通過後方可採認
他校課程
申請流程
1
下載申請單
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暑期校際選課申請單」
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暑期校際選課申請單」
2
填寫課程資料
填寫外校課程資訊(課號、課名等)
填寫外校課程資訊(課號、課名等)
3
校內簽核
完成導師、系所等簽章
完成導師、系所等簽章
4
至外校完成手續
繳費或上傳申請表(依各校規定)
繳費或上傳申請表(依各校規定)
5
繳回清大課務組
完成外校核章後繳回正本
完成外校核章後繳回正本
6
成績登錄
由對方學校轉送清大註冊組登錄成績
由對方學校轉送清大註冊組登錄成績
📎 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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