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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借用相關

受理時程

教室排課情形可能於排課與選課期間有所異動,須待加退選截止後才較為穩定。
原則上,自每學期加退選截止後開始受理借用申請。

借用流程

請以電子郵件聯繫課務組(curricul@my.nthu.edu.tw),並說明以下資訊:借用單位、教室名稱、日期及時段。
借用前請先確認該時段無課程安排(可參考查詢路徑圖示)。
課務組將回覆是否可借用及相關後續事宜。
各系館所屬教室,請逕洽該系館辦公室辦理。

旺宏館 懷樸講堂(原245)、243、253

綜合二館 1、2、6 樓

綜合四館 121、224

南大校區 普通教室

自114年9月起,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1、2樓普通教室,將改由推廣教育中心負責負責管理與借用事宜,請點此了解。

 

查詢教室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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