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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定必修總表 (109學年度起)

以下適用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同學

 科目名稱 學分 建議修習學年 開課單位/代碼 修課說明 連結

大學中文

2

  • 依不同系別,分別安排於大一上或大一下修習
  • 修課規定不適用中國文學系
中文系(CL)

修課說明

課程規劃

英文領域

8

  • 原則上安排於大一二修習
  • 通過特定英語能力檢定考試得免修(未取得學分)或減修選讀英文 2 學分
  • 修課規定不適用外國語文學系、英語教學系
  • 英語教育中心(LANG)
  • 外語系(FL)

修課說明

課程規劃

通識

20

  • 分為核心通識、選修通識
  • 各學期修習學分數自行安排,4年內修畢即可
  • 通識教育中心(GE/GEC)
  • 各學系

修課說明

課程規劃

體育

0

  • 大一至大三必修
  • 修課規定不適用運動科學系
體育室(PE)

修課說明

課程規劃

服務學習

0

  • 畢業前必修 60 小時
  • 原則上安排於大一修習
課外活動組/各學系(ZY)

修課說明

課程規劃

操行

  • 每學期成績及格
 

 

總計

30

 

註:

校定必修中的大學中文、英文領域課程,皆根據當年度新生人數開班,新生優先選課。若入學當年度未修讀,之後欲補修或重新修讀,必須等待新生選課完成後,方能點選剩餘名額。請留意此安排並做好相應的選課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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