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通識|課程架構與修習規定

🎓 大學部通識學分修習攻略

通識課程是畢業的重要校定必修,總計需修滿 20 學分。畢業前完成即可,請同學們妥善規劃排課。

🔥 選課上限與超額修課(第 4 門起)如何辦理?

1. 系統選填上限:線上選課階段,大學部每學期至多選修 3 門通識課;研究生至多選修 1 門。
2. 如何修習第 4 門起(研究生第 2 門起):若因個人規劃欲超額選修,請直接透過「加簽」方式辦理。只要授課教師同意加簽,即可成功選入。

一、 通識學分結構

  • 核心通識(至少 4 門): 須於四大向度(核心一~四)中,每一個向度各選修 1 門課程。
  • 選修通識(剩餘學分): 可由三大領域(人文、社會、自然)中自由選修補足。
  • ⚠️ 採認上限: 選修通識中的「藝術操作類」課程(隸屬人文學領域),於畢業總學分中至多採認 2 學分,超出者不計。

二、 如何確認課程採認資格?

選課時請務必至課程總表查閱該課程的「對象限制代號」,必須符合採認規定才會計入通識學分:

對象限制代號 通識學分採認說明
*1 全校學生修讀後,均計入通識學分。
*3 開課系所「所屬學院」之學生修讀,一律不計入通識學分。
*6 師資培育中心開設課程,非修習教育學程學生選修可列入通識學分。
*7 「開課系所」本系學生修讀,一律不計入通識學分。
⚠️ 注意事項: 若修習之課程在系統上未標示為通識課,則一律不予採認為通識學分。
請務必透過官方課表確認: [通識課表][課程總表] (於開課單位下拉選單選擇「GE通識中心」)。

三、 快速連結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