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中文|修課規定與免修標準
🎯 適用對象
自 111 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同學(含中文系)。但請注意,中文系同學不適用免修標準。
📚 應修學分
「大學中文」1 門(2 學分)。
開課單位:中文系,開課代碼:CL。

🔗 查看完整課程規劃
🏆 免修標準(中文系不適用)
- 繁星推薦 / 申請入學 / 分發入學:
學科能力測驗「國文」達 15 級分者,免修「大學中文」(但未取得學分)。
⚠️ 無需自行申請,教務處將於入學當學期新生選課開始前主動設定。 - 其他入學管道同學:
若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國文」達 15 級分,得於入學第 1 學年上下學期的加退選期間自行提出申請。
🔗 下載免修申請表格
📌 轉學生特別說明:不適用免修規定,皆須修習「大學中文」。
🔎 查詢應修或免修情形
115 學年度入學新生,可透過校務資訊系統中的「畢業學分審查」系統查詢自己是否獲准免修。
⏱️ 預計系統完成設定時間
- 繁星推薦、統一分發入學生: 於 7/30 前完成設定。
- 分科測驗入學生: 預計於放榜當天(115/8/13)下午 4:00 前完成。
🛠️ 查詢路徑與方式:
-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點選「畢業學分審查」。
- 查閱「大學中文」課程欄位,即可確認應修或免修狀態。
💡 狀態一:呈現「免修」畫面

💡 狀態二:呈現「仍須應修」畫面

💡 免修者 2 學分如何補足?
獲准免修「大學中文」者,因未取得該 2 學分,須另選修校內任一課程補足畢業總學分。選修之科目、學期、開課單位皆不受任何限制。
📅 修習學期別(學系分流)
本課程依不同學系分別安排於上或下學期修習。會根據當年度新生人數開班,並由新生優先選課。
⚠️ 錯過優先選課之提醒:若入學當年度未修讀,之後欲補修或重新修讀者,必須待新生選課階段結束後,方能選修剩餘名額。請同學務必留意此排課機制。
🌸 上學期修習學系
- 人社院:全院
- 工學院:工工系 / 材料系 / 動機系
- 生醫學院:生科系 / 生科院學士班
- 電資院:全院
- 清華學院:清華學院學士班
- 竹師教育學院:英教系
- 藝術學院:音樂系 / 藝設系
☀️ 下學期修習學系
- 工學院:化工系 / 工學院學士班
- 生醫學院:醫科系
- 科管院:全院
- 原科院:全院
- 理學院:全院
- 竹師教育學院:全院(不含英教系)
- 藝術學院:藝術學院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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