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課流程--114上清大→台聯大
申請起迄
了解114上申請起、迄及各校開學日
申請流程
詳細步驟
一、課程查詢
二、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
114年8月29日(五)起登入清大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選外校課程 → 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一式二聯) 申請表範例
三、申請對方學校臨時學號
陽明交大
中央大學
政治大學
四、完成清大校內簽章程序
簽章順序:導師 → 系所主管 → 課務組
五、完成對方學校簽章
- 在對方截止日前完成任課教師、開課系所、對方課務組(政大為註冊組)簽章
-
一般原則:原則上不需額外繳交學分費,但師資培育課程及在職專班課程除外,這類課程需依規繳費。
-
延修生及研究生:加退選截止後,於台聯大校際選修之學分,會併入清大修課學分計算學分費,並於清大統一繳交。延修生收費標準 研究生學分費
六、繳交第2聯給對方學校
- 陽明交大:114年9月12日(五)下午5:00前
- 中央大學:114年9月12日(五)下午5:00前
- 政治大學:114年9月12日(五)下午5:00前
七、9/12前將第1聯繳回清大課務組
- 114年9月12日(五)下午5:00前繳回
- 課務組即時登錄,科目顯示於個人修課檔案
確認校際課程已成功加入
可立即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選課→選課情形查詢→加退選 log 記錄,確認選課結果
數位學習平台
陽明交大:E3平台
中央大學:ee-class
政治大學:Moodle
修習學分上限
- 學士班以不超過當學期所修學分總數1/3為原則,如需超過1/3請填寫 校際選修超過當學期所修習學分總數1/3申請表
- 延畢生及研究生由導師及系所主管裁量簽核
停修
- 陽明交大:114年11月14日前完成簽章並繳回
- 中央大學:114年11月14日前完成簽章並繳回
- 政治大學:114年11月14日前完成簽章並繳回
相關規定
- 留意受理截止日期:至外校選課 以及 之後欲辦理停修,全部手續須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辦理完成 (各校均採實體方式受理)
- 抵免及學分採計:若欲修習外校課程以抵免本系必修課程,或研究生欲抵免畢業應修學分,須遵循個人所屬學系的規定,向系所申請
- 未經申請核准之選課不予採計:選修外校課程請確保已經經過正式的申請核准程序。未經系所及學校核准而自行選修的課程,將不會被計入您的學分和成績。
- 取消選課及通知程序:若在對方學校完成簽章手續,但不打算修習該課程,除了在清大端進行退選,亦需要通知該課程的任課教師及對方學校課務組(政大請通知註冊組),已繳費課程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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