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必修課程(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化學)修課指引
本校基礎必修課程「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為配合各學系的教學需求,課程設計和內容安排皆經過精心規劃。說明如下:
開課學系
- 微積分:由數學系開設,以數學理論基礎為核心,並依各系需求調整內容。
- 普通物理:由物理系開設,涵蓋物理學基礎概念,並依專業應用需求強化。
- 普通化學:由化學系開設,課程內容涵蓋基礎化學理論與應用
📌 提醒:
- 工科系及材料系學生所修讀的「普通化學」課程,由工科系暨材料系自行規劃與開設,並非化學系開設。如有疑問,請洽所屬系辦。
學分數與課程重點
各學系的必修學分數及課程重點會依照學生所屬學系的專業需求進行調整。例如:
- 工程相關科系的「微積分」課程可能會更注重於微分方程與工程應用的實例。
- 物理系或理學院相關科系的「普通物理」課程可能包含更多深度的理論解析。
- 全學年的普通化學一、二課程,則涵蓋完整的基礎化學理論與知識。
差異化教學
為了讓學生能夠充分理解並應用所學,數學系、物理系及化學系的授課老師會根據學系需求靈活調整教學進度與範例,確保內容能夠切合學系特色與學生未來專業發展的需要。
跨學科協作
基礎必修課程的設計過程中,會與各學系進行溝通協調,確保課程目標與學生的專業學習目標一致。在兼顧學術品質的前提下,充分滿足不同學系學生的學習需求,同時也為學生後續的專業課程學習打下扎實的基礎。
針對不同學分數或課程設計的基礎科目,以下為課程目標與適合對象的簡要說明:
微積分(Calculus)課程目標與適合對象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課程目標、內容差異 | 適合修課對象 |
---|---|---|---|
微積分一(數學系)/微積分二(數學系) | 4+4 | 理解微積分內容,熟悉微分、積分計算,熟悉邏輯推理過程,練習嚴格證明,預作高等數學之準備。 | 有興趣理解微積分計算、邏輯推理、嚴格證明的同學,例如:數學系同學。 |
微積分A一/微積分A二 | 4+4 | 理解微積分內容,熟悉微分、積分計算,也能將其邏輯推理過程應用到相關科目。 | 專業上要使用微積分及相關科目如微分方程、工程數學等,例如:理工科系同學。 |
微積分B一/微積分B二 | 3+3 | 理解微積分內容,熟悉微分、積分相關計算。 | 專業上要使用微積分的同學。 |
普通物理(General Physics) 課程目標與適合對象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課程目標、內容差異 | 適合修課對象 |
---|---|---|---|
普通物理一(物理系)/普通物理二(物理系) | 4+4 | 著重物理理論基礎:經典力學、熱力學、波動學與統計力學等,並結合數學工具進行嚴謹推導與解析;強調概念深度與研究導向的訓練。 | 適合需扎實物理理論訓練之學生,例如物理系、基礎研究導向的理工科學生。 |
普通物理 A 一/普通物理A二 | 4+4 | 內容涵蓋相對論、力學、流體、振動與波動、熱學等,搭配演習與段考;強調理論與實例並重,適用於具工程或應用導向需求的課程安排。 | 適合理工科系、需要將物理原理應用於工程或技術問題的學生。 |
普通物理 B 一/普通物理 B 二 | 3+3 | 涵蓋基礎力學、能量守恆、轉動、振盪、波動、流體與熱力學。深度較淺,著重基礎概念與計算能力訓練。 | 適合需具備物理基礎但不以深入物理研究為主的學生。 |
普通化學(General Chemistry) 課程目標與適合對象
- 普通化學一、二:學年課程(上、下學期各 3 學分)
- 普通化學乙:單學期課程(3 學分)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課程目標、內容差異 | 適合修課對象 |
---|---|---|---|
普通化學一/普通化學二 | 3+3 |
普通化學一:涵蓋原子結構、分子與離子、化學計量、化學反應、氣體、量子力學與原子理論、化學鍵(一般概念與分子軌域)、化學平衡、酸鹼與水溶液平衡等。 普通化學二:延續普化一,內容包括熱化學、熱力學與自由能、電化學、化學動力學、液體與固體、溶液性質、元素化學、過渡金屬與配位化合物、核化學及有機與生化分子簡介。 |
化學系及需完整基礎化學知識之學生。 |
普通化學乙 | 3 |
濃縮式課程,選取一般教材中的部分章節,例如化學反應與溶液化學、化學平衡、量子力學與原子理論、熱化學、自由能與熵、電化學、化學鍵、化學動力學、固體與配位化學。用一學期涵蓋普通化學的大部份重點章節 |
非化學專業,但需具備基礎化學素養之學生。 |
📌 修課提醒 — 基礎必修課程互抵原則
- 微積分:「微積分 A(一、二)」每學期 4 學分,「微積分 B(一、二)」每學期 3 學分。
➤ 必修 B 者可修 A 抵免(以多抵少可)
➤ 必修 A 者不可用 B 抵免(以少抵多不可)
➤ 若必修為「微積分一、二(數學系)」則不得以 A 或 B 系列課程替代。
- 普通物理:「普通物理 A(一、二)」每學期 4 學分,「普通物理 B(一、二)」每學期 3 學分。
➤ 必修 B 者可修 A 抵免(以多抵少可)
➤ 必修 A 者不可用 B 抵免(以少抵多不可)
➤ 若必修為「普通物理一、二(物理系)」則不得以 A 或 B 系列課程替代。
- 普通化學:「普通化學一、二」為學年課程;「普通化學乙」為單學期課程。
➤ 「普通化學一」與「普通化學乙」內容不同,不可互抵
➤ 詳見 化學系普通化學修課規定
暑修微積分/普物/普化及化學系開設之其他必修或專業選修科目
欲利用暑期修習微積分,或至他校修習清大未開設之普通化學、普通物理,請注意下列事項
微積分
暑修微積分資格限下列兩者,且限修習清大開設之微積分,不同意至他校暑修
- 限《上或下學期》有修課紀錄 且 成績不及格者(停修不算不及格;暑修不及格因非上或下學期修亦不算)。
- 有特殊需求且經數學系系主任同意者。
(根據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數學系系務會議記錄,111學年度(112年)暑期起施行)
普通物理
- 校際選修申請表上空白處註明該科目曾修習之學年期及成績
- 另須經物理系簽章同意
- 申請表格請自行分隔欄位如下範例
普通化學 及 化學系開設之其他必修或專業選修科目
- 依化學系暑修相關規定:本系對於外校所開設之暑修課程僅少數同意;暑修申請需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嚴格審核,且符合本系課程大綱才會同意。詳化學系規定
- 校際選修申請表上空白處註明該科目曾修習之學年期及成績
- 另須經化學系簽章同意
- 須配合化學系申請流程
- 申請表格請自行分隔欄位如下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