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課注意事項與提醒
教育部對學校課程規劃與開課實施之原則說明
課程名稱字數規定說明
為維護課程系統資料的一致性與呈現品質,請各開課單位在填寫課程中文與英文名稱時,依據以下字數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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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課程名稱:限 20 個中文字 以內(對應系統上限為 40 bytes)
→ 請注意:標點符號與空格亦計入字數,超過部分將無法儲存或導致顯示異常。 -
英文課程名稱:限 100 bytes
→ 以英文字母為主計算,若含特殊符號、空格或非英文字元亦納入總長度;建議英文名稱使用清晰、通用的表述,以利國際學生辨識。


- 專任教師授課:
針對非特殊類科之必修課程及共同科目等,應優先安排專任教師授課,避免逕由兼任教師教授。(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函)
- 上課時間不得變更:
請確保學士班必修科目(包括專長所列必修課程)的上課時間不得進行任何變更。請參照「標準化上課時間表」進行排課工作。請勿隨意調整課程時間,以利學生選課和安排。
- 調整講師僅可開設學士班課程;研究所課程須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授課
- 調整必修課開課學期事先告知學生:
若必修課程的開課學期進行調整(例如由上學期改至下學期開設),請務必提前告知學生。俾利同學進行課程規劃和安排。
- 異動申請流程:
當有必修科目變動申請時(異動時間、上下學期別異動),請依下列流程進行:系課委會審核通過 → 院課委會審核通過 → 課務組調查全校大學部學生意見 → 綜教組提交全校院學士班會議審核通過(僅針對含第一及第二專長必修課程部分) → 校課委會審核通過 → 教務會議核備。

在加退選階段結束後,課務組將依據以下標準通知課程停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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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課程(除實作專題、專題研究、學士論文等):
- 選修人數未達5人
- 需要校方支付鐘點費而學生未達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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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體育課程(大一體育、適應體育、校隊除外):
- 學生未達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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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士班課程:
- 未達3人
除外課程
- 實作專題、專題研究、學士論文等掛名指導教受課程除外
- 系所專簽申請,經同意開設之課程

- 聘任事項
下列授課教師之聘任程序請儘早作業,並請於完成相關程序後主動告知課務組與提供佐證資料(如聘任完成之簽呈),以利後續課程安排:
1. 新聘
2. 專任教師離職或退休後擬聘為兼任教師(包含退休後改聘為約聘研究員,而仍有授課需要之合聘等狀況)
3. 其他人員兼課 (如博士後研究、本校職員…)
4. 聘請本校《榮譽退休教授》兼課(不須經系(所)教評會審議通過,直接由系所邀請以「榮譽退休教授」名義開課(請以簽呈方式經校長同意))
如有關於兼任教師聘任程序的疑問,請聯絡人事室(分機34571)。
- 教師新增或異動
加退選結束後即啟動教育部校務資料庫相關資料填報作業,恕不受理教師異動或新增教師申請。
📌排課時,如因新聘或續聘尚未完成而無法輸入授課教師,請先在備註欄註明教師姓名;待人事完成後,再通知課務組補登。
請所有開課教師於選課期間開始前,完成課程大綱維護工作。相關完成時間將被記錄於校務資訊系統中。每學期,請系級課程委員會審視並必要時修正課程大綱,以便學生和導師進行選課參考。英語授課課程請務必提供英文版課程大綱、中文授課課程原則上以中文版為主,並鼓勵同時提供英文版或中英文並列版本;如僅提供英文版課程大綱,亦可接受。
課綱公布後不宜擅自變動(尤其是成績評定相關),以免爭議。



- 修課對象限制:
- 「xx優先」條件設定:此類限制將僅在第1至2次選課階段內保留給指定對象的學生點選。從第3次選課起,不再限制「優先對象」,開放全校學生選課。
- 「限xx系」條件設定:此類限制將在每次選課階段皆受限。未符合限制條件的學生,僅能於加退選期間利用「加簽制度」選課
- 原修者優設定:
- 若課程具有學年度延續性(如英文一與英文二),您可以設定「原修者優」,以優先保留上學期修課同學在下學期選課時選擇原班的機會。以避免因亂數選課而被迫改選其他組別,同學需重新購買教材等問題。設定人數限制時,建議參考上學期修課人數。
- 在期末第1、2次選課時,僅有原修課同學可以點選該課程。第3次選課起,剩餘名額開放給其他學生
- 原修者優程式處理,雖照顧到原修課同學權益,但對於上學期想修但未選上同學,則下學期須待第3次選課後有剩餘名額才有機會選修,勢必會有影響,是否依「原修者優」方式處理,請審慎考量。
- 補充提醒:外語基礎課程(中文及英語除外,例:日語、韓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西班牙語等),係為未具相關語言基礎之學生所設。如有開設前述課程之單位,建議於排課時特別註明修課對象 (如XX語為母語者勿選修,Native speakers of XX should not take this course)
- 修課人限放寬:
當設定人數限制時,建議適度放寬或增加班次,以滿足學生修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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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課程(除語言班別外)的開課人數限制原則上不應低於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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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註冊組提供的程式查詢選擇貴單位為輔系、雙主修或專長人數,同時,思考開班數暨設定人限。亦請事先考慮可能招收的轉學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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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上課每班超過80人者,教師取得學分數以1.5倍計算,超過150人者以2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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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e information 按此了解
開課時可選擇【中文授課】、【英語授課】、【條件式英語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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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模式建議
- 若老師有開授「英語授課」課程的準備,請先以「英語授課」的模式開課,俾利外籍學生學習,並有助系所招收外籍生
- 或可先選擇「條件式英語授課」,待開學加退選後無外籍生修課,再予評估調整為中文授課。

本校鼓勵教師積極採用英語授課方式。在開設課程時,可以選擇設定為「英語授課」或「條件式英語授課」,兩者差異如上圖示。無論選擇【英語授課】或【條件式英語授課】,統計各單位的英語授課開課數時均會計入。即使條件式英語授課課程於加退選後無外籍生修習並改為中文授課,仍納入統計。
專任教師以全英語講授為主的科目,其教學意見調查學生反映英語授課時數達全授課時數60%以上者,授課學分數得以 1.5 倍計算;若教學單位另有較嚴格限制者,從其規定。(外國語文學系與英語教學系開設之語言技能課程,英語教育中心、國際研究生學程開設之課程,及官方語言為英語之外籍教師所開設課程,皆不適用,其餘規定詳見英語授課獎勵方案),此類課程請在排課系統中勾選。
此外,為了方便外籍生選修課程,標示為「英語授課」或「有條件英語授課」的課程,不論限制如何設定,大學部外籍生選大學部英語授課課程,或研究所外籍生選研究所英語授課課程時都不受限制。
關於「國立清華大學獎勵英語授課教師專業成長試辦方案」,請洽詢業務單位教務處英語教學精進中心(簡稱EMI中心)(分機35453)

《系所端作業流程》
- 排課期間:預先徵詢開課教師意願 →教師申請 →開課單位主管簽章→開課單位於課程備註欄註記X-Class→彙整申請表送課務組 (不須經系院校課委會通過)
- 排課截止後至開學第一週內:教師申請→主管簽章→系所將申請表送課務組→課務組註記X-Class
- 申請表下載 doc pdf
- more information
為了擴大通識課程的參與,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開設通識課程。
開課方式說明:
- 以通識中心科號(GE/GEC)開設之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規劃與審查。聯絡人:通識中心楊惠婷小姐(分機42844)。
- 以各系所科號開設,並支援通識課程者:由清華學院負責審查。聯絡人:清華學院余曼莉小姐(分機42455)。
申請校內支援通識課程(系所科號):
- 如各單位欲申請115學年第1學期新增校內支援課程(開課代碼為各系所科號),請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提供課程大綱與教師簡歷(網頁資料亦可)送交清華學院審查。因應學生選課需求,建議將修課人數上限調整至少50人。
審查原則補充:
- 同一授課教師曾支援且課名相同之通識課程,無須重複審查;僅新支援之課程需辦理審查。
- 本校「獎勵通識課程開課教師試辦方案」詳洽業務單位:教務處綜合教務組鄭莉臻小姐,分機35066。
一、關於他系支援開設之科目
針對由其他系所支援開設的課程(例如:物理系支援開設普通物理與普通物理實驗、化學系支援開設普通化學與普通化學實驗、數學系支援開設微積分等),如擬調整為本系之必修/選修課程,或變更學分數(增加或刪減),亦或需請開課單位配合調整授課方式(如改為英語授課),皆須事先與該開課單位充分討論,並以書面形式正式提出申請。

二、將他系課程納入本系課程規劃
若於課程規劃(排課)時,擬將他系特定課程列為本系某年級之必修或選修科目,應事前徵得該課程所屬系所之同意。
- 避免課程停開
請盡量避免在選課階段開始後停開課程。學士班必修課程(含通識、體育、語言類課程)若在選課已經開始後申請停開,需要附上院、系課程委員會的會議紀錄,經教務長核准同意後方可停開。
- 停開注意事項
請在開課前充分考慮課程開設需求,並確保選課人數達到停課標準。避免因選修人數不足而不得不停開課程,這將對學生的學習和課程安排造成困擾。同時,如有需要停開課程,請按照校方的程序進行申請,以確保所有相關程序和文件齊備。
加退選結束後即啟動教育部校務資料庫相關資料填報作業,恕不受理教師異動或新增教師申請。

M:星期一 Monday
T:星期二 Tuesday
W:星期三 Wednesday
R:星期四 Thursday
F:星期五 Friday
S:星期六 Saturday
U:星期日 Sunday
如何區分大學部或研究所課程
科目代碼第一碼用於區分課程層級:
大學部課程
- 1XXX:適合學士班一年級修習
- 2XXX:適合學士班二年級修習
- 3XXX:適合學士班三年級修習
- 4XXX:適合學士班四年級修習
研究所課程
- 5XXX、6XXX:適合碩士班與博士班研究生修習
- 7XXX、8XXX:適合博士班學生修習
須經課程委員會審議事項
→ 系、院課委會審查
一、新課程審查
凡首次開設之課程(無論為實體課程或遠距課程),不論是排課期間或排課作業結束後增開,皆須經系級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
審查內容應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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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與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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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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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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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料之完整性
二、課程審核程序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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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之實質審查與課程內容審核,由開課教學單位之課程委員會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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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課程委員會則著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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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之必要性與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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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資料是否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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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88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決議。
- 首次開設之課程 → 系、院課委會審查
- 必修科目變動申請(含學期別、時間異動) → 系、院、校三級課委會審核
(授課時數 ≥ 1/2) → 系、院、校三級課委會審核
定義: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含)以遠距教學方式(同步/非同步)進行之課程,包含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
若計畫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請開課單位準備教學計畫,並經過系、院、校三級課委會的審核通過。
【教育部新規範】為保障聽障學生之平等受教權,115學年度起,遠距課程應提供完整字幕內容 詳教學發展中心公告

🚩 避免混淆:遠距課程 vs. X-Class 課程
- 遠距課程(需申請、經三級三審)
- 若課程 1/2 以上(含)授課時數採遠距方式(同步或非同步),即屬「遠距課程」。
- 必須事先送校內三級課務委員會審查通過,才可開設。
- X-Class 課程(無須三級三審)
- 課程仍以 實體授課為主。
- 因應衝堂學生,授課教師需提供 完整非同步教學影片,以確保修課權益。
- 即使影片提供給全班同學,也不會使該課程被認定為「遠距課程」。
- 補充說明:遠距課也可標示 X-Class
即使課程屬於「遠距課程」( 1/2 以上(含)授課時數為遠距),仍可經授課教師同意,標示為 X-Class,允許學生同時修習另1門衝堂的課程
🚩特別注意:為避免選課爭議並保障學生權益,經核定之遠距課程如欲改為實體授課,請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下程序:
- 填具「課程異動單」送課務組。
- 同步通知主責單位(教發中心)。
- 平日夜間或假日課程:系、院課委會通過。
- 短期密集課程:系、院課委會通過 → 教務長核定。
- 特殊性質課程:系課委會審酌
跨領域學分學程相關
- 成立與重大異動(如裁撒、更名等) → 學程委員會→系、院課委會備查→校課委審議→教務會議核備
- 學程自評表 → 系、院課委會備查→課務組送校課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