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定必修修課指引(大學中文、英文、通識、體育)
總表
109學年度起,大學部同學校定必修如下,總計 30 學分:
課程 | 學分 |
---|---|
大學中文 | 2 |
英文領域 | 8 |
通識 | 20 |
體育 | 0 |
依113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取消必修0學分之「服務學習」,且溯及既往。 |
大學中文 (2 學分)
- 修習時間:依不同系別,分別安排於大一上或大一下修習
- 課程規劃:培養學生學術知識表述能力。課程透過精讀訓練與寫作指導,從問題意識、資料蒐集到知識論述與報告完成,並教授學術寫作規範及智慧財產權概念。more
- 修課說明
英文領域 (8 學分)
- 修習時間:原則上於大一、二完成。
- 課程規劃:課程總計 8 學分,包含「適性化課程」與「多樣化選讀課程」各 4 學分。
(1) 適性化課程:依學生英文程度分班,修滿 4 學分。課程涵蓋《初級英文》、《中級英文》、《中高級英文》及《進階英文》,對應 CEFR A2 至 C1 等級。
(2) 多樣化選讀課程:修滿 4 學分。除英語教育中心開設之《選讀英文》外,外語系、英教系亦開設課程,提供各學院學生依專業需求選讀。more
通識 (20 學分)
- 課程結構:分為核心通識、選修通識
- 修習安排:各學期修習學分數自行規劃,於畢業前完成。核心通識需涵蓋 4 個向度各 1 門,選修通識則可自由選修三大領域課程。藝術實作課程最多認列 2 學分。
- 課程規劃:通識教育強調博雅與專業整合,培養跨學科知識與議題導向思維。
核心通識課程:注重學門基礎知識與思維取向、跨學科向度知識整合、議題導向。
選修通識課程:著重多元視野、人文體驗、獨立思考與理性判斷,並促進人文與科技對話。 more
體育 (0 學分)
註:大學中文與英文領域課程皆依當年度新生人數開班,並優先提供新生選課。若當年度未修,後續補修或重修需於新生選課結束後,方可依剩餘名額選課,請妥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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