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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定必修總表 (109學年度起)

大學部同學校定必修如下,總計 30 學分:

大學中文 (2 學分)

  • 修習時間:依不同系別,分別安排於大一上或大一下修習
  • 開課單位:中文系 (代碼: CL)
  • 修課說明課程規劃

英文領域 (8 學分)

  • 修習時間:原則上安排於大一、二修習
  • 免修條件:通過特定英語能力檢定考試可免修(未取得學分)或減修選讀英文 2 學分
  • 例外:此修課規定不適用外國語文學系、英語教學系
  • 開課單位:英語教育中心 (代碼: LANG)、外語系 (代碼: FL)
  • 修課說明課程規劃

通識 (20 學分)

  • 課程結構:分為核心通識、選修通識
  • 修習安排:各學期修習學分數自行安排,4 年內修畢即可
  • 開課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代碼: GE/GEC)、各學系
  • 修課說明課程規劃

體育 (0 學分)

  • 修習時間:大一至大三必修
  • 例外:此修課規定不適用運動科學系
  • 開課單位:體育室 (代碼: PE)
  • 修課說明課程規劃

服務學習 (0 學分)

  • 修習要求:畢業前必修 60 小時
  • 修習時間:原則上安排於大一修習
  • 開課單位:課外活動組/各學系 (代碼: ZY)
  • 修課說明課程規劃

註:校定必修中的大學中文、英文領域課程,皆根據當年度新生人數開班,新生優先選課。若入學當年度未修讀,之後欲補修或重新修讀,必須等待新生選課完成後,方能點選剩餘名額。請留意此安排並做好相應的選課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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