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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上校際選修辦理指引(去台聯大系統/去外校選修)

📅 115上 校際選修申請起迄時間

🟢 開放線上申請
9月3日(三)凌晨 00:00 起
🔴 校內受理截止(以兩校最早截止日為準)
9月18日(五)下午 17:00 止

🗺️ 申請流程圖

🖼️ 點此展開/收合「申請流程簡圖」
校際選修申請流程圖

📝 詳細步驟指引

一、查詢對方學校課程與學習平台
二、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

115年9月3日(三) 起登入 清大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選外校課程 → 輸入外校課程資訊後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一式二聯)。(📄 示意圖

三、申請對方學校臨時學號 / 申請表
陽明交通大學
中央大學
  • 登入 中央選課系統 取得臨時學號(過去曾取得者可沿用舊號)。
  • 將「中央臨時學號」填寫於清大校際選修單第 1 聯右上角。(示意圖
政治大學
其他大專院校
  • 請依對方學校規定,至對方校際選修系統填寫資料並列印對方指定之選修申請單(若對方無特定表單,則以清大選修表為主)。
四、完成清大校內簽章程序

請依序核章:導師 → 就讀系所主管 → 清大課務組

五、完成對方學校簽章

請於對方學校截止日前完成:任課教師 → 對方開課系所 → 對方課務組(政大為註冊組)簽章。

六、繳交學分費說明
🏫 去互惠學校:台聯大系統(陽明交大、中央、政大)、北醫大、慈濟、南藝大
  • 學士班一般生:原則上不需額外繳交學分費(師資培育及在職專班課程除外)。
  • 延畢生及研究生:加退選截止後,修習學分將併入清大學分統一計算,由清大統一收取。(參閱:延畢生收費標準研究生學分費說明
  • 若已在對方學校現場繳費,繳回申請單時請一併填寫 退費申請表,課務組將協助處理。
🌐 去「台聯大以外學校」:
  • 學分費一律「依對方學校收費標準,直接於對方學校指定管道完成繳費」
七、將第 2 聯繳給對方學校
  • 陽明交大 / 中央 / 政大:須於 115年9月18日(五) 下午 17:00 前 繳交至對方承辦單位。
  • 其他大專院校:配合對方學校規定,並須於兩校「最早截止」之日期前辦理完成。
八、將第 1 聯繳回清大課務組

請於 115年9月18日(五) 前(或兩校最早截止日前) 將完成雙校簽章與繳費憑證之第 1 聯繳回清大課務組登錄修課紀錄。

🎓 修習學分上限規定

  • 學士班:外校學分數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1/3 為原則。如需超過,須填寫 校際選修超過1/3學分申請表
  • 延畢生及研究生:由導師及系所主管裁量簽核。

🔍 確認校際課程已成功加入

繳單後可登入 校務資訊系統 → 選課 → 選課情形查詢 → 查看「加退選 log 記錄」,確認選課結果。

🚫 校際課程停修辦理時程

陽明交通大學 / 中央大學:
須於 115年 11 月 20 日(五) 前 完成簽章並繳回清大課務組(配合清大時程)。
政治大學(時程較早,特別注意):
須於 115年 11 月 13 日(五) 前 完成政大核章,並於 11月20日前 繳回清大課務組。
其餘大專校院:
須配合對方學校時程,並於兩校「最早截止」之日期前辦理完成(清大停修截止日為 115年 11 月 20 日(五) )。

📌 重要相關規定

  1. 留意受理截止日期:至外校選課及辦理停修,手續須於兩校「最早截止」之日期前辦理完成。
  2. 抵免及學分採計:欲修習外校課程抵免本系必修,須遵循個人所屬學系規定,預先向系所申請。
  3. 未經申請核准不予採計:未經雙校系所及學校正式核准自行選修之課程,一律不予採計學分與成績。
  4. 取消選課通知程序:若完成簽章後不欲修習,除於清大端退選外,務必主動通知對方學校課務組與任課教師。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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