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課程大綱填寫與維護指引
維護時程:
請務必於開學日前完成課程大綱更新。建議於每學期第一次選課開始前完成,供學生暨導師參考選課。課程大綱相關會議記錄
課綱內容要求:
課程大綱應涵蓋以下項目:
- 課程說明(簡介、關鍵字、詳細內容)
- 指定用書與參考書籍
- 教學方式與進度安排
- 成績考核方式(如有額外請假規定,請於課綱中明列)
- AI使用規則(如:完全開放、有條件開放、禁止使用、課程無涉AI等)「清華大學教育場域AI協作、共學與素養培養指引
提醒
- 若不接受停修申請,請務必於課程大綱中清楚註明。(依據:104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 104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
- 撰寫課程大綱時務必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處理學生及助教的個人資料。(因本校課程查詢系統為公開平台,課程大綱所載資訊亦為可查詢資訊,撰寫課程大綱時務必妥善處理學生及助教的個人資訊,勿刊載於可公開查詢之網頁或平台。如有需要,建議相關資訊可於課堂上直接提供。)
課綱輸入指引:
- 進入校務資訊系統 → 選擇「課程、成績」 → 點擊「課程大綱維護」。
- 請選擇欲維護的課程名稱,並選擇適當的作業方式。
- 作業完成後,請按「Save」儲存並離開。
步驟圖示
教師員編問題:
如有教師員編相關問題,請洽服務系所。
首次登錄:
若是首次登錄,請依照圖示操作,點擊「無法登錄」以啟用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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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系統在輸入課程大綱時會開始計時,若超過30分鐘未操作,系統將自動斷線。如需較長時間修改,請記得先按「儲存」以防止資料遺失。
維護方式:
- 直接輸入:此功能會自動帶出過去此科目的課程大綱,方便教師修改
- 複製過去課程
- 上傳PDF:有表格或有特殊排版之需求
💡 建議:為方便未來複製與修改課綱,建議優先採用「直接輸入」或「複製過去課程」方式維護。
課程大綱重要提醒(供授課教師參考)
以下事項僅從「課程大綱應事先明確揭示」之角度提出提醒,協助教師避免因課程資訊不明而產生學生疑義。
相關規範之主管單位如下:
- 學生請假制度: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成績與成績爭議處理:註冊組
課務組僅提供教學行政協助及資訊提示,實際規範仍以主管單位公布之最新規定與學則為準。
- 課程大綱的重要性與穩定性
課程大綱為學生選課的主要依據。任課教師應於選課前完整公布大綱內容,並於公布後維持其穩定性。尤其涉及 成績評定、出缺席規範等敏感事項時,請勿隨意更動,以避免爭議。 -
學生請假與出缺席成績之規範(請務必於課程大綱中清楚揭示)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則》第 32 條規範:學生因公或因病請假,經任課教師事前核准,且請假時數未超過全學期授課時數四分之一者,不得因出缺席扣分。
另,自 113 學年度起實施之《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請假辦法》(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主管)亦規範學生請假申請程序與事由。
(註)本頁面之提醒僅針對課程大綱內容公開與明確化;請假規定及成績爭議處理,仍以主管單位(學務處/註冊組)之規定與作業為準。
參考範例
以下兩則課程大綱範例,分別摘錄自11310FL100300 語言學概論 與11220ECON303400 計量經濟學二,內容已明確說明成績評定方式及請假相關規定,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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