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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人數下限

課程是否停開依下列標準:

學士班課程

《加退選》結束後,

  • 專任教師未達 5人者停開
  • 兼任教師未達 10人者停開
  • 選項體育未達20人者停開

除外課程

  • 大一體育、適應體育、校隊
  • 實作專題、專題研究、學士論文等掛名"指導教授"之課程
  • 系所專簽申請,經教務長同意開設之課程

研究所課程

  • 《加退選》結束後不分專兼任,本校學生選修人數未達 3 人者停開

除外課程:

  • 掛名為"指導教授"課程
  • 系所專簽申請,經教務長同意開設之課程

 

人數不足停開課程之修課同學

  • 加退選結束後,因人數不足被停開課之修課同學,由課務組通知
     
  • 若有低修或學分問題等須改選他課,可於1週內徵得課程教師同意前提下,辦理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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