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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選修流程--114上外校生修清華

若您是來自其他學校,希望在清華大學校際選修課程,請遵循以下流程:

選課日期

流程圖

受理方式

採實體方式受理。

留意申請起迄暨清大開學日

請確保您在指定的申請起迄日期內進行申請,並在清大受理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課務組簽章

申請截止日期

申請流程

1. 完成原屬學校申請:

  • 完成所屬學校申請表格暨相關簽章程序,需取得以下簽章:原屬學校課務組、清華大學任課教師、清華大學開課系所。
  • 若科目設有人數限制且已滿額,簽章即視為同意。

2. 下載清大申請表:

3. 繳交申請表/繳費:

  • 9月12日(五)下午5:00 前,將兩份申請表交至清華大學課務組。
  • 課務組確認文件後,至出納組完成繳費(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步驟)。

學分費標準

  • 大學部課程每學分:$1,050
  • 研究所課程每學分:$1,580 (詳見綜教組學雜費專區)
  • 台聯大系統、中華大學、國體大、北醫大學生免收學分費,師培課程依規定收費。

何時可登入清大數位學習系統

 

不開放申請科目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 註記「不接受加簽」課程
    若擬修科目已被標記為《不接受加簽》,則無論校內名額是否已滿,均無法印出校際選修申請單,如果任課教師願意特別考慮,允許外校學生加選其課程,仍請按校際選修步驟執行,課務組在確認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均簽章同意後,會協助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

不接受加簽科目

 

若期中欲辦理停修

  1. 備妥所屬學校停修表格
  2. 於兩校最早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任課教師課務組簽章

成績

清大教師送出成績後,註冊組會將資料寄送至對方學校。

社會人士隨班附讀

請洽推廣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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