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流程--114上外校生修清華
外校生來清大校際選修說明
若您是來自其他學校,希望在清華大學校際選修課程,請遵循以下流程:

受理方式
採實體方式受理。
留意申請起迄暨清大開學日
請確保您在指定的申請起迄日期內進行申請,並在清大受理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課務組簽章。

申請流程
1. 完成原屬學校申請:
- 完成所屬學校申請表格暨相關簽章程序,需取得以下簽章:原屬學校課務組、清華大學任課教師、清華大學開課系所。
- 若科目設有人數限制且已滿額,簽章即視為同意。
2. 下載清大申請表:
3. 繳交申請表/繳費:
- 9月12日(五)下午5:00 前,將兩份申請表交至清華大學課務組。
- 課務組確認文件後,至出納組完成繳費(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步驟)。
學分費標準
- 大學部課程每學分:$1,050
- 研究所課程每學分:$1,580 (詳見綜教組學雜費專區)
- 台聯大系統、中華大學、國體大、北醫大學生免收學分費,師培課程依規定收費。
何時可登入清大數位學習系統
- 完成校際選修手續當天 19:00起,即可登入 eLearn /eeclass 系統。
- eLearn/eeclass 選課資料更新時程與登入指引
不開放申請科目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 註記「不接受加簽」課程
若擬修科目已被標記為《不接受加簽》,則無論校內名額是否已滿,均無法印出校際選修申請單,如果任課教師願意特別考慮,允許外校學生加選其課程,仍請按校際選修步驟執行,課務組在確認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均簽章同意後,會協助印出清大校際選修表。
若期中欲辦理停修
- 備妥所屬學校停修表格
- 於兩校最早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任課教師及課務組簽章
成績
清大教師送出成績後,註冊組會將資料寄送至對方學校。
社會人士隨班附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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