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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概論或相當之課程

相關會議記錄

計算機概論或相當之課程應列為全校共同必修科目(但檢定及格者可免修),請共同教育委員會於規劃全校共同必修科目時列入。【85年3月18日/84學年度第2次課程會議,85年4月18日/84學年度第6次教務會議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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