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額外申請增、減授課學分數
系統說明
- 系所同仁登入校務資訊維護系統-->人事教務(系所)-->專任教師授課學分數調查-->(系所)專任教師授課學分數情形調查表
- 點選 <查詢/修正 全體教師總表>可查看全體教師授課學分明細
- 點選 <教師姓名>可檢視/列印該教師個人授課學分明細
- 列印主管簽核報表須先執行上述<確定送出>後,方可<列印主管簽核報表>予單位主管及院長(主任委員)簽章。未確認送出前無法列印。
- 列印教師所有明細資料:依教師別分頁印出全體教師資料。
- 計算原則說明:按此了解
申請增減
- 點選<修>字:可修正(增、減)資料
- 當所系同仁協助所屬教師額外申請增、減授課學分數,請填列於正確的欄位並簡要說明後,另以專簽(書面紙本)送出,以利彙陳各系所的簽呈後併案存檔處理。
- 同一課程若有2位以上教師共同教學時,系統預設為授課教師之學分平均數,若非平均數欲修正,請於《實際授課學分數》欄位調整。
- 系所在不影響整體教學的情況下,對新聘教師有明訂辦法得減授課者,請於《應授課學分數》欄位調整。
- 擔任本校非編制內主管,請填列於《兼主管》欄位。
查詢申請增減結果
接獲課務組通知已在授課學分系統維護完核定結果後,可點選<查詢/修正 全體教師總表>檢視申請之學分數及最後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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