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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學》修課規定

 

化學系《普通化學》修課規定--1030507 化學系系務會議決議

對 象

普通化學》修課限制

化學系本系學生

首次限修本校化學系開設給化學系學生之『普通化學一』與『普通化學二』
上學期科號CHEM101001、
下學期科號CHEM102001

外系學生
(含輔系、雙主修化學系、理學院學士班)

首次限修由本校化學系開設之『普通化學一』與『普通化學二』課程。(課程代碼CHEM1010

化學系《暑修》相關規定-

本校學生擬暑修化學相關課程者(如普化、有機化學)須合於下列條件,始得暑修相對應之科目

  • 需曾於校內修習有不及格記錄
  • 經經化學系課程委員同意
  • 化學系審查需一定時間,欲申請暑修之同學,請於學校公告之截止日期至少前7 日提出申請,避免申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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