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超修申請

學士班學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25學分(不包括軍訓學分)。如果學生希望修習超過這一上限的課程,需按照以下超修制度進行申請:

超修申請流程

  • 申請時間:必須在加退選截止日期前提交超修申請。
  • 申請步驟:
  1. 填寫申請表: 下載並填寫《超修申請表 》,詳述申請超修的原因。(另有就學期間役男專案服役超修申請表)
  2. 導師簽核: 將申請表交由導師審核並簽名。
  3. 系(班)主任簽核: 經導師簽核後,提交給系(班)主任審核。
  4. 提交申請: 將經過簽核的申請表提交至系(班)辦公室,由辦公室設定並確認。
  5. 學生確認 選課系統/各階段選課情形查詢標示《超修申請已核可》
  • 注意事項:
  1. 加退選結束後,未經申請或申請未通過的超修,系統將自動從非必修科目中隨機刪除課程,直至符合學分限制。
  2. 學生如需申請超修,應提前規劃好時間,確保在加退選截止前完成申請流程。
  3. 選課進行期間,因課程尚在調整中,選課系統允許點選超過25學分的課程。但會針對超修情況發出警示。若沒有計畫申請超修,只要在加退選截止日期前,自行調整您的選課結果為不超修即可。


如何確認申請完成

  • 超修申請單經系(班)辦公室設定後,《選課系統》或《各階段選課情形查詢》中均會註記(圖示如下)

已核可approved

選課情形查詢介面註記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