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中文|修課規定與免修標準
適用對象
自 111 學年度起入學的大學部同學(含中文系),但中文系同學不適用免修標準。
應修內容
必修「大學中文」2學分,開課單位:中文系,開課代碼 CL。
免修標準 (中文系不適用)
- 繁星推薦或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國文達 15 級分者,免修「大學中文」,但未取得學分。無需申請,入學當學期新生選課開始前由教務處主動設定。
- 其他入學管道同學:若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國文達 15 級分,得於入學第 1 學年上下學期的加退選期間自行提出申請。申請表格。
查詢應修或免修
114學年度入學新生,可透過「畢業學分審查」系統查詢自己是否需修習大學國文課程。
📌 查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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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統一分發入學生已於8/4完成設定,分科測驗入學生預計於放榜(8/13)當天下午5:00前完成
📌 查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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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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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畢業學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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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大學中文課程欄位,即可確認應修或免修情形。
免修者2學分如何補足
獲准免修大學中文者,因未取得該2學分,須另選修任一課程補足畢業學分,科目、學期、開課單位皆不受限制。
修習學期別
依不同學系分別安排於上或下學期修習。並根據當年度新生人數開班,新生優先選課。 若入學當年度未修讀,之後欲補修或重新修讀,須待新生選課階段後,方能點選剩餘名額。請留意此安排並做好相應的選課規劃。
上學期
- 人社院:全院
- 工學院:工工系/材料系/動機系
- 生科院:生科系/生科院學士班
- 電資院:全院
- 清華學院:清華學院學士班
- 教育學院:英教系
- 藝術學院:音樂系/藝設系
下學期
- 工學院:化工系/工學院學士班
- 生科院:醫科系
- 科管院:全院
- 原科院:全院
- 理學院:全院
- 教育學院:全院(不含英教系)
- 藝術學院:藝術學院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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