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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編排

相關會議記錄

  • 大學部課程之上課時間均以標準化時間表安排【82年9月9日/82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
     
  • 四(含)字頭以上非必修科目,經所、系主管同意,得在晚上、中午與週六下午排課【83年3月23日/82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
     
  • 科號自84學年度改四碼數字,第一碼代表建議選修之年級。【83年9月29日/83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
     
  • 八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起,三學分課程可排於上午之四小時時段(A、B、C、D、E時段)。可以排四節(上150分鐘),或四節中任意排三節。【84年11月30日/84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
     
  • 原則上每週上課時數與學分數相同,但必要時,3學分者每週可上課4小時【85年3月18日/84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
     
  • 彈性學期週數試行計畫:自 110 學年第 1 學期起,教師得提出學習模態改變之課程規劃(由 18 週調整為 16 週或 17 週)—創新教學模式,由中高密度學習變成高密度學習,提升學生自主性學習,課程內容不打折。經系、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送校課程委 員會備查。【109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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