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程修課規定
一、修課要求
二、每學期修課上限
三、大三以上學生欲修第 2 門體育(需加簽)
若為大三 / 大四及延畢生,且因故仍有體育課程尚未修畢,欲修第 2 門(含以上)體育課,需完成以下加簽審核流程:
- 先取得任課教師同意。
- 準備下列資料,提交體育室主任審查:
- 成績證明
- 加簽第二門體育課說明書 請按此下載
- 經審查同意後,體育室將於選課系統設定特定科號之選課權限。
- 學生可於加簽系統送出申請 → 任課教師點選「同意」 → 系統(eForm)檢查無衝堂等問題 → 課程即加入成功。
四、補修大一體育說明
大二以上學生(含轉學生)如需補修大一體育,不限科系,但無法直接於選課系統加選,請於上學期加簽期間以加簽方式選課。
如需協助,請洽體育室。
五、其他資訊
- 開課單位:體育室
- 課程代碼:PE(Physical Education)
- 參見體育室修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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