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修規定
擋修政策
為確保學生建立循序漸進的學習經驗,部分課程設有擋修規定。這些課程的查詢介面中,課程備註欄會明確標示先修規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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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科目要求:未達特定先修科目成績標準的學生不得選修相關課程。例如,未修過或微積分一成績未達D的學生,不可修微積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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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要求:部分先修科目只要求學生曾修過該課程,成績等級不作要求。停修科目則僅註記為"停修",不計入曾修範疇。
申請解除擋修條件
- 研究生已在大學時修畢所需的先修科目。
- 轉學生在前學校已修習過與該課程相同或相似的課程。
- 能提供證明文件,證明已具備必要的先修課程能力。(例:已達初級日語一能力欲修習中級日語 或 已修習過與先修規定相似的課程 )
申請解除擋修流程
- 填寫申請表格,提交給開課學系。表格下載
- 待開課學系審核通過後,解除擋修限制。
- 學生自行上網點選,或申請加簽
全校擋修課程
選課流程
- 期末選課期間(第1、2次選課),系統暫時允許點選未達成績要求的課程。
- 教師送交成績後,課務組會在次學期開學前,重新檢查擋修,若成績未達標準,會將該課程標記為擋修並刪除。
- 學生可在加退選開始前的選課情形報表中查詢擋修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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