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修規定
擋修政策
為確保學生建立循序漸進的學習經驗,部分課程設有擋修規定。這些課程的查詢介面中,課程備註欄會明確標示先修規定,包括:
- 先修科目要求:未達特定先修科目成績標準的學生不得選修相關課程。例如,未修過或微積分一成績未達D的學生,不可修微積分二。
- 成績要求:部分先修科目只要求學生曾修過該課程,成績等級不作要求。停修科目則僅註記為"停修",不計入曾修範疇。
申請解除擋修條件
- 研究生已在大學時修畢所需的先修科目。
- 轉學生在前學校已修習過與該課程相同或相似的課程。
- 能提供證明文件,證明已具備必要的先修課程能力。(例:已達初級日語一能力欲修習中級日語 或 已修習過與先修規定相似的課程 )
申請解除擋修流程
- 填寫申請表格。 DOC檔 PDF 檔
- 繳交申請表格以及成績單影本或考試證明文件至開課學系。按此查詢開課代碼對應系所
- 開課學系主管審核通過後簽核。
- 開課學系辦公室進行解除擋修程序。
- 學生在加退選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在網上選課(有人數限制的課程,仍需要參與亂數處理過程)或提出加簽申請。
受理時間
申請解除擋修的時間為每學期的第1次選課開始後,一直到加退選截止日期。然而,新生需要等待註冊組在校務資訊系統中建立他們的學籍檔後才能提出申請。
全校擋修課程
選課流程
- 期末選課期間(第1、2次選課),系統暫時允許點選未達成績要求的課程。
- 教師送交成績後,課務組會在次學期開學前,重新檢查擋修,若成績未達標準,會將該課程標記為擋修並刪除。
- 學生可在加退選開始前的選課情形報表中查詢擋修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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