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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級應屆畢業生及及延畢生核心通識

目前16應屆畢業生及延畢生(15、14級.......)

分類

原規定

新規定

核心通識

原畢業時須修5個不同向度

4個不同向度,且 >或=10學分

畢業資格仍欲選擇修習5向度者,請洽註冊組

選修通識

不變

各系學生須滿足相關學科領域(自然、社會、人文學)學分

核心通識+選修通識

 

20學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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