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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起迄

  • 起:每學期《加退選開始日》起開放申請
  • 迄:受理至每學期《加退選截止日》止
  • 104上起迄日期:104/09/11至29
  • 請務必遵守各校受理截止日期的規定。以104上至交大修課為例:校際選修申請單須經交大課務組蓋章同意,交大僅受理至9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修課同學務必配合該校受理截止時間,並於清大收件截止時間前繳回清大課務組
  • 非經申請核准逕至他校選課者,其學分、成績不予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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