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01學年度入學生英文制度
100及101學年度入學非外語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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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必修內容 |
開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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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英文一二三」同學 |
必修兩學年英文課(各2學分,合計8學分) 英文一(大一上) 英文二(大一下) 英文三:閱讀(大二) 英文三:聽講(大二) |
語言中心 開課代碼:L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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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進階英文」同學 |
必修不同類別「進階英文」 (各2學分,合計4學分) |
外語系 開課代碼:FL |
轉學生/重考生抵免學分順序
註:103學年度起,【英文三】課程將只於第1學期開課,且非大二學生,只能選擇重修班,
或待加退選階段始能點選尚有餘額的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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