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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1學年度入學生英文制度

100及101學年度入學非外語系學生

分類

必修內容

開設單位

應修「英文一二三」同學

必修兩學年英文課(2學分,合計8學分)

英文一(大一上)

英文二(大一下)

英文三:閱讀(大二)

英文三:聽講(大二)

語言中心

開課代碼:LANG

應修「進階英文」同學

必修不同類別「進階英文

(2學分,合計4學分)

外語系

開課代碼:FL

轉學生/重考生抵免學分順序

  • 轉學生一律必修「英文一、英文二英文三:閱讀及英文三:聽講
  • 原校有修習語言相關課程, 可以提出抵免申請,抵免順序如下「英文一」→「英文二」 → 「英文三:聽講」 → 「英文三:閱讀」
  • 若抵免取得學分不足原課程學分(例英文二為2學分,但抵免結果只取得1學分),修習語言中心開設的【選修英文】來補英文領域學分,開課代碼為LANG( 例「中級英語聽講「基礎英文寫作」等課程

註:103學年度起,【英文三】課程將只於第1學期開課,且非大二學生,只能選擇重修班,

或待加退選階段始能點選尚有餘額的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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