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課程規劃
專業必、選修應符合系所人才培育目標;學分比例合理,課程安排由淺入深。
教育部教學品質宣導
重點速覽 · 風險提醒 · 主管自我檢核
從課程規劃、排課方式到師資專長,建立系所教學品質的基本檢核架構。
專業必、選修應符合系所人才培育目標;學分比例合理,課程安排由淺入深。
必修課須依適用的課程規劃表及指定學期開設,不得因修課人數少或教師請假而逕自停開。
日間學制原則上安排週一至週五白天;每日不超過 10 節、同一課程連續不超過 4 節。
合併授課須考量課程性質與學生程度,不應僅為節省成本;避免不當跨學制、系所或年級併課。
抵免須確認實際修課事實;少學分抵多學分須補足差額,並遵守抵免上限與審核程序。
課程應在教育部核准的校區或分部授課;校外上課須依規定完成核定程序。
實習內容應符合專業領域,事前審查實習場域、完成書面契約,並規劃配套措施。
應依校內規定完成教學計畫及審議程序,確保平台功能、師生互動與教材品質。
專任人數須符合適用規定;教師專長須與主教學單位及開設課程領域相符。
確認學經歷與課程內容相符;僅具初階證照未必足以支撐專業課程。
整理為 4 大面向、8 項常見查核風險;實際認定仍應依適用規定辦理。
師資員額數值、課程節數及審議層級可能涉及學制、法規版本與例外條件,使用前應再對照現行規定。
可逐項勾選做為會議或例行自我檢核輔助;勾選狀態不會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