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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學年度起全校實施必修英文新制

 

100 學年度始實施全校必修英語新制,以下為新制規劃源由、目標及作法

改制源由
學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自100 學度開始全校大學部必修英文課將由原本一年修畢改為兩年修完,學分數不變 (8 學分)
兩學年必修英文課程包括
  • 「英文一」(2 學分):大一上修習
  • 「英文二」(2 學分):大一下修習
  • 「英文三:閱讀」(2 學分):大二修習
  • 「英文三:聽講」(2 學分):大二修習
除更奠定各階段學習目標外,亦能延續學生全面的英語學習,並得以銜接語言中心所提供更專業、為日後升學及就業所設計的英語選修課程。
英文一/二課程目標及作法
4 學分課程 (上、下學期各2 學分) 規劃將著重語言技巧學習及理解,主要目的為協助大一學生培養在日後大學環境裡,能自主學習,並恰當應用英文的能力(例如以英文進行特定議題討論)、具備基本英語學習策略、廣泛吸收並善用現有的英語學習資源等。開課對象為大一一般生(排除英語進階生),不分級,每班人數上限32 35 人。除每週2 小時授課(採統一教材、統一考試)外,另有課後學習活動,由學校統一建置英語線上學習平台及學習資料庫,強化平日生活聽力及課外閱讀。藉此培養學生整體廣泛且自發的英語學習,在課堂正規課程外,仍有充分接觸英語的機會。
英文三課程目標及作法
4 學分課程 (上下學期各2 學分)將著重「聽講」及「閱讀」兩大必選修課群,主要目的為訓練學生進階主題式英語溝通與表達,更加強化學生思考、組織及表達的整合技能,並培養學生發現問題、以英語提問並表達意見的能力,課程設計將包括演說與簡報、筆記與摘要、閱讀與分析等,奠定並厚實同學日後獨立學習英文的基礎。
開課對象為大二學生,每班人數上限32 35 人。上、下學期課程獨立,建議學生須大二期間將兩大課群選修完畢。
若您想更加了解全校必修英文新制細節、修課規定等內容,請至語言中心網頁 Q&A。若有特殊個案需要協助處理,請與語言中心聯繫。

 

修課相關
  1. 「英文一」、「英文二」為整學年連續課程,每班以不超過32人為原則。
  2. 「英文三:聽講」、「英文三:閱讀」共計4學分,上、下學期各2學分,已修習及格科目不得重複修習。不得一學期修習兩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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