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選課與成績常見問題(表格)
暑修選課與成績常見問題
| 分類 | 問題 | 解答 |
|---|---|---|
| 選課資格 | 欲選課但出現警語「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 | 6月應屆畢業生不得暑修。如不符合畢業條件,請先洽註冊組修改學籍狀態為「非應屆」,即可登入系統選課。 |
| 休學中預計114上復學是否可暑修? | 可暑修。但若114上未復學,暑修成績不採計、不列入紀錄,已繳學分費亦不退費。 | |
| 應屆畢業但也是碩博新生,是否可暑修? | 可經系所同意後,以碩博新生身分暑修清大課程。 | |
| 選課問題 | 因113下同名課程成績尚未公布,導致無法選課? | 請填寫表格並email至課務組 (curricul@my.nthu.edu.tw)。 |
| 114上預選同名課程,導致無法選課? | 系統判定為「重複修讀」不允許點選,請填寫表格並email至課務組,由課務組協助選課。 | |
| 選課與繳費 | 選課與繳費同時進行,須先完成繳費才能上課嗎? | 不須先繳費即可上課,建議先試聽確認課程適合再繳費。繳費後不予退費。 |
| 有人數限制的課程,如何確認已選上? | 任課教師簽章即代表獲同意,確認方法為檢查繳費時教師是否簽名。 | |
| 擋修與學分限制 | 暑修仍會執行擋修檢查? | 例如微積分一未達D,不得修微積分二。113下成績送達後(約7月中)執行擋修,若被擋修將通知退課。 |
| 修習學分上限? | 校內及校際暑修合併計算(含夏季學院通識),最多9學分。特例須經導師及系主任同意,得申請超修。 | |
| 暑修微積分/普物/化學系相關科目/通識課特別規定? | 若修微積分,或至外校修習清大未開設之普通物理、化學、通識課,須依網頁規定辦理。 | |
| 成績與記錄 | 暑修成績計算與顯示方式? | 不列入當學期平均,惟列入累計學分、累計學期平均、畢業平均。成績單呈現方式請洽註冊組(分機31390)。 |
| 課程停開與退費 | 暑修課程開課人數與停開規則? | 6/27選課繳費截止後,若修課人數不足15人則停開,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
| 暑期停修? | 可辦理停修(7/28-8/1),不退學分費,成績單顯示「退選」。須下載表格、任課教師簽章後繳回課務組。 | |
| 外校暑修與停修 | 至外校暑修(或停修),截止時間依清大還是對方學校? | 須於兩校最早截止日前完成。若外校截止較早,須先完成外校流程,再於8/1前繳回清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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