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慧倫理聲明
Integrating Ethical Guidelines for Generative AI into NTHU Course Syllabi
根據本校於112/5/1發佈的「大學教育場域AI協作、共學與素養培養指引」,校方尊重教師對於課程使用AI工具的策略。教師應在課程大綱中明確說明學生使用AI的聲明,並要求正確引註AI和揭露使用過程。
使用AI聲明選項(請依課程需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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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開放使用: 無需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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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開放: 明確規範其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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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 課程明確規範禁止AI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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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無涉及AI使用
有條件開放範例(1)
本課程鼓勵學生在透明與負責的原則下,適度使用AI工具進行課業協作。學生應在作業或報告的標題頁註腳或引用文獻部分簡要說明AI工具的使用情況,並遵循學校的相關指引。如未明確標註,教師有權重新評分或不予計分。
有條件開放範例(2)
本課程鼓勵學生在透明與負責任的原則下,適度使用AI工具進行課業協作。學生應在課堂作業或報告的標題頁註腳或引用文獻後,簡要說明如何使用生成式AI進行議題發想、文句潤飾或結構參考等內容。然而,在「個人反思報告」和「小組採訪作業」中,禁止使用生成式AI工具進行撰寫。如經查核未標註AI工具的使用情況,教師或學校有權重新評分或不予計分。
禁止使用範例
由於本課程的核心內容與生成式AI工具的應用有衝突,因此嚴禁學生在課堂作業或報告中使用AI工具。如經查核發現學生使用生成式AI,教師有權重新評分或不予計分。
本項聯絡窗口:教發中心郭孟倫博士(Tonny) # 35403 E-mail:tonny@gapp.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