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學分系統建置前後作業流程
微學分系統 作業流程
微學分單位:0.5學分(授課滿9小時)
開課單位於開課前1個月提出申請
教務長核可
課務組公布於微學分專區
開課單位於網頁公布報名相關訊息
學生自行向開課單位報名(修習微學分課程不列入當學期學分計算)
課程結束,由開課單位提供《通過》同學名單、成績給註冊組
註冊組可依須求製發證書 申請表
註:
- 畢業前修畢之微學分課程累計達1學分即可向註冊組辦理抵免
- 不列入平均成績計算
- 登錄之學分是否採認為專業選修學分,由學生就讀系所審定。是否採認為通識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審定。
微學分系統建置後作業流程
微學分單位:0.5學分(授課滿9小時)
開課單位於開課前1個月提出申請
教務長核可
課務組公布於微學分專區
學生自行向開課單位報名(修習微學分課程不列入當學期學分計算)
課程結束,開課單位將成績「通過」之學生資料輸入「微學分課程」系統,提供學生查詢(不列入平均成績計算)
學生可於「微學分課程系統」查詢當學期及歷年通過情形,亦可向註冊組申請微學分課程通過證明。
累計至1學分為單位會登錄於成績單
- 不列入平均成績計算
- 成績單上所顯示課名為「微學分課程」
- 學生可於「微學分課程系統」查詢歷年通過情形
- 學生另可向註冊組申請詳細微學分課程名稱之成績單
畢審系統另列出詳細微學分課程名稱之成績單供教學單位審查、認定是否採計為專業選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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