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同學必修英文一二,部分同學必修進階英文
一般同學必修英文一、二(共8學分)
「英文一、二」為一學年連續課程,不得跨組選課,請依指定時段選課,上下學期必須於同一班級上課,不得更換班級。
下列同學由系統自行設定必修不同類別「進階英文」共4學分(畢業前修齊即可),唯須於畢業前自行選修4學分(任何課程皆可)來補足畢業總學分數之要求。
以推甄入及申請入學者,基本學測「英文」科達15級分
指定考試分發入學者,指定考試科目「英文」成績在全校前10%同學(99學年度為88.33分)
轉學生不論先前推甄入學或指定考試分發入學成績為何,一律修習英文一、二,並請修習語言中心為轉學生開設之特定組別
外語系同學必修外語系開設之英文一、二(共8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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