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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校區學分學程

南大校區學分學程

名稱 是否須事先申請 備註
潛能開發學分學程

校本部與南大校區共同合作

華語教學學分學程
  • 106學年度起之入學生不得申請
  • 僅開設至108學年度,109學年度起不再開課,已申請修習同學請自行規劃修課時程
  • 學分學程證書由南大校區發給
教保員學分學程
  • 106學年度起之入學生不得申請
  • 學分學程證書由南大校區發給
其餘學分學程

To be announ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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