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課程選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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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軍訓課程非必修課,但依現行規定,大學畢業欲報考預官考試者,必須於大三(含)前修滿4個學期「軍訓」課,每學期成績及格且4學期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始可報考。
2. 凡學士班學生過去所選修「軍訓」課程不及格(未滿60分)者,可再重修每學期限修1門「軍訓」課(2學分),納入當學期學分數計算,但不納入畢業總學分計算。
3. 已達人數限制之班別,僅限大三(含)以上學生方可辦理【加簽】。
4. 本課程限本國籍學生選修,另研究生選修「軍訓」課程,採【加簽】方式辦理。
5. 辦理【加簽】時,請攜帶【選課情形單】至軍訓室 (水木餐廳2樓)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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