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中文選課說明
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中文系同學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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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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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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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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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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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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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大學中文」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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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系課程設計,分別安排於一上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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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自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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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甄入學者,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國文」成績達15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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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大學中文」,不給予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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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畢業前自行選修2學分(大學中文以外,任何課程皆可),補足畢業總學分數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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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自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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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考試分發入學者,指定考試科目「國文」成績在全校前10%同學(98學年度為71.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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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自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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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入學管道進入者,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國文」成績達15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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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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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校務資訊系統,利用<畢業學分審查>系統,可得知自已是否應修大學中文
應修大學中文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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