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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中文選課說明

9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中文系同學不適用

適用對象
應修類別
修習學期
身分設定
一般同學
必修「大學中文」2學分
依各系課程設計,分別安排於一上或一下
系統自動設定
以推甄入學者,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國文」成績達15級分
免修「大學中文」,不給予學分
須於畢業前自行選修2學分(大學中文以外,任何課程皆可),補足畢業總學分數之要求
系統自動設定
指定考試分發入學者,指定考試科目「國文」成績在全校前10%同學(98學年度為71.57)
系統自動設定
以其他入學管道進入者,基本學科能力測驗「國文」成績達15級分
自行申請

 

進入校務資訊系統,利用<畢業學分審查>系統,可得知自已是否應修大學中文
 
免修大學中文圖示 
 
應修大學中文圖示
 
應修大學中文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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