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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科目免修測驗相關

相關會議記錄

  • 修正「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新生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等基本科目測試免修辦法」:名稱修正:「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新生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等基本科目測試免修辦法」改為「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基本科目測試免修辦法」取消科目:普通化學實驗【93年11月4日/93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
     
  • 修正「大學部新生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等基本科目測試免修辦法」第一條:得免修該科目但不給予其學分。【90年4月24日/89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
     
  • 取消參加基本科目測試資格限制,且通過後得免修並給予學分。【102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
     
  • 105 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基礎科目免修測試,除原有微積分、普通物理、 普通化學、生命科學導論四門課外,另新增計算機概論、程式設計導論二門課。【104學年度第2次校課委會
     
  • 本校大學部新生,凡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化學及生命科學導論等基本科目,經申請並通過測試者,得免修該科目,另得由就讀學系或開課單位認定後給予學分。【109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
     
  • 自111年度起,「基本科目免修測試」依考試科目分類為:「基礎科目免修測試」,由課務組辦理試務工作;「特定科目免修測試」,由教學發展中心辦理試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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