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分學程證書流程說明
清大同學同學申請流程
申請時機
- 畢業前夕或畢業後
申請前準備
1. 申請表和正式成績單
- 於各學分學程網頁下載申請表
- 確保已達到學分學程修課規定,並檢查成績是否完整
2. 標記相關科目成績
- 在成績單上使用螢光筆標示已修習的相關課程
- 若在大學部修習部分課程,並在後續研究所期間完成,可仍申請學分學程證明(需提供大學部和研究所成績單)
送交課務組
將備妥的申請表和正式成績單交至課務組
課務組受理
1. 課務組確認修習的課程均為學分學程所列相關課程
2. 如果符合要求,課務組轉至召集人
召集人審核
1. 召集人確認申請者符合學分學程修課規定
2. 如果符合要求,召集人轉至註冊組
註冊組完成最終審核和證書頒發
1. 註冊組確認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申請者必修、必選、輔系或其他學分學程應修科目
2. 註冊組製作學分學程證書 證書樣張
3. 透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領取證書
以「學士班跨領域學習」採計畢業資格的學生,已經在畢業證書中加註學分學程名稱,不另發學分學程證明。
台聯大系統同學申請流程
申請時機
畢業前夕或畢業後
申請前準備
備妥申請表、正式成績單和ID影本 交至清大課務組
- 由各學分學程網頁下載申請表,確認修課規定和成績
- 成績單上修習相關科目以螢光筆畫記標示
清大課務組審核
確認修習課程均為學分學程相關課程
召集人審核
確認符合學分學程修課規定後簽章
轉至清大推廣中心
由推廣中心代轉至學生所屬學校註冊組審核
台聯大學校註冊組審核
確保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必修、必選、輔系或其他學分學程應修科目
證書領取
- 清大推廣教育中心印製證書 證書樣張
- 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學生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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