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就讀、選課
不須事先申請,部分例外
跨院系學分學程皆歡迎同學修讀,不須事先申請,唯下列學程採事先申請制,未經核准者,即使畢業時修完學程應修科目亦不發給學程證明
註:數據科學學分學程108下起取消申請制、資訊傳媒學分學程105下起取消申請制
選課
- 課程備註內會列出與該學分學程相關之課程資訊(如下圖示),若未標示,代表該課程該學期不屬於此學分學程
- 請於各階段選課時,逕行點選有興趣之各學分學程相關課程,唯課程若有特定限制(例:限大二,xx優先,或限xx系或通識課1學期限修3門....等),選課時仍受其課程限制之約束,若無法點選,只能透過加簽申請修習。(已申請並核准修習之學分學程選課方式亦同)
修業年限
- 依學分學程設置原則:學生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不因修讀學分學程而提高;亦不得因修讀學分學程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申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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