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選修流程-113下他校到清華
若您是來自其他學校,希望在清華大學校際選修課程,請遵循以下流程:
受理方式
採實體方式受理。(若本校之課程防疫規範依教育部防疫指引調整,受理方式亦會配合修正)。
留意申請起迄暨清大開學日
請確保您在指定的申請起迄日期內進行申請,並在清大受理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課務組簽章。
不開放申請科目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 註記「不接受加簽」課程 例外
申請流程
1. 完成原屬學校申請:
- 完成所屬學校申請表格暨相關簽章程序,申請表上需取得以下簽章:原屬學校課務組清華大學任課教師清華大學開課系所。
- 若科目設有人數限制且已滿額,清華大學任課教師及開課系所有權判斷是否願意容納,簽章即視為同意。
2. 下載清大申請表:
- 在校際選課受理期間,至清華大學校務資訊系統中以訪客身分登入,印出申請表。帳號:guest ,密碼:空白。 步驟圖示
- 若係師培課程,需(1)先在清大校務資訊系統填妥個人資料,(2)無需印表,改填外校同學選修【師培中心】課程申請表。
3. 繳交申請表/繳費:
- 2月27日下午5:00前,將兩份申請表一併交至清華大學課務組。(非台聯大系統同學另請備妥乙份貴校申請表影本)
- 清華大學課務組確認文件齊全後,至出納組完成繳費程序(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繳費步驟)。
- 完成繳費後,將申請表交回清華大學課務組。清大選課手續即告完成。選課資料亦即時顯示於清華大學課程點名單上。
學分費標準
- 大學部課程每學分:$1,050
- 研究所課程每學分:$1,580 (詳見綜教組學雜費專區)
- 以下學校的學生清大不收取學分費。關於是否需要收取學分費,由學生《學籍所屬學校規定》進行評定,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執行:台聯大系統(陽明交大、中央、政大)、中華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台北醫學大學。例外:校際選修清大師培課程:依清大規定收取課程學分費。
何時可登入清大數位學習系統
完成校際選修手續當天《19:00起》,即可登入清大eLearn /eeclass system
《不接受加簽之科目》特殊申請流程
若擬修科目已被標記為《不接受加簽》,則無論校內名額是否已滿,均無法印出校際選修申請單,如果任課教師願意特別考慮,允許外校學生加選其課程,請按以下步驟執行:
1. 建立個人基本資料:
- 先至清華大學校務資訊系統,使用訪客身分登入,帳號:guest,密碼:空白。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2. 簽章程序:
- 任課教師在學生所屬學校的申請表上簽章。開課學系蓋章同時在申請表上加註文字「特別同意」。
3. 提交申請表:
- 持簽章完成的學生所屬學校申請表至清華大學課務組。課務組將協助產生清大校際選修申請單。
4. 列印校際選修申請單:
- 學生重新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列印,列印校際選修申請單。
5. 繳費程序:
- 前往清華大學出納組辦理繳費手續(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步驟)。
6. 完成選課手續:
- 將繳費收據交回清華大學課務組,課務組在系統建置後選課手續即告完成,選課資料將即時顯示於清華大學課程點名單上。
7. 截止日前操作:
- 在所屬學校所指定的受理截止日前,將申請表交回學校。
若期中欲辦理停修
他校生至清大校際選修,若期中欲辦理停修,請
- 備妥自已所屬學校停修表格
- 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任課教師暨清大課務組簽章流程 (清大113下停修受理日期:114年5月2日下午5點前)
成績
清大教師將期末成績傳送至系統後,註冊組會將校際選修同學的成績分別寄送至對方學校的註冊組。
社會人士隨班附讀 (業務單位:推廣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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