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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選修流程-他校到清華

若您是來自其他學校,希望在清華大學修讀校際選修課程,請遵循以下流程:

申請受理方式

採實體方式受理。(若本校之課程防疫規範依教育部防疫指引調整,受理方式亦會配合修正)。

申請起迄日期

  • 申請/受理起始日期:每學期清大《加退選開始日》起開放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校際選修申請表,同步受理繳交。
  • 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受理將持續至每學期清華大學的《加退選截止日》止。請確保在此截止日期前完成相關申請流程。

112下學期申請期間為113年2月16日開始,至3月5日早上9:00截止受理。請確保您在指定的申請起迄日期內進行申請,並且在二所學校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流程

 

不開放申請科目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 註記「不接受加簽」課程

no extra selection

 
申請流程
 

1. 準備工作:

  • 完成所屬學校申請表格,並經過相關簽章程序。(申請表上需取得以下簽章:所屬學校課務組、清華大學任課教師、清華大學開課系所。)
  • 若科目設有人數限制且已滿額,清華大學任課教師及開課系所有權判斷是否願意容納,簽章即視為同意。

2. 申請表單處理:

3. 特殊情況處理:

  • 若擬修科目已被標記為《不接受加簽》,則無論校內名額是否已滿,均無法印出校際選修申請單(例外情況申請流程)。

4. 提交申請表:

  • 將兩份申請表一併交至清華大學課務組。(非台聯大系統同學另請備妥乙份貴校申請表影本)
  • 清華大學課務組確認文件齊全後,至出納組完成繳費程序(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繳費步驟)。
  • 完成繳費後,將申請表交回清華大學課務組。清大選課手續即告完成。
  • 選課資料將即時顯示於清華大學課程點名單上。

5. 截止日前操作:

  • 在貴校指定的受理截止日前,將申請表繳回貴校。

《不接受加簽課程》特殊申請流程

如果任課教師願意特別考慮,允許外校學生加選其課程,請按以下步驟執行:

1. 建立個人基本資料

  • 先至清華大學校務資訊系統,使用訪客身分登入,帳號:guest,密碼:空白。
  • 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2. 教師簽章程序:

  • 任課教師在學生所屬學校的申請表上簽章。
  • 開課學系蓋章,同時在申請表上加註文字特別同意」。

3. 提交申請表:

  • 持簽章完成的申請表至清華大學課務組。
  • 課務組將協助產生校際選修申請單。

4. 列印校際選修申請單:

5. 繳費程序:

  • 前往清華大學出納組辦理繳費手續(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步驟)。

6. 完成選課手續:

  • 將繳費收據交回清華大學課務組,同時領取相應的收據。
  • 選課手續即告完成,選課資料將即時顯示於清華大學課程點名單上。

7. 截止日前操作:

  • 在所屬學校所指定的受理截止日前,將申請表交回學校。

 

學分費相關資訊

以下學校的學生清大不收取學分費。關於是否需要收取學分費,由學生《學籍所屬學校規定》進行評定,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執行:

  • 台聯大系統(陽明交大、中央、政大)
  • 中華大學
  • 國立體育大學
  • 台北醫學大學

例外:校際選修清大師培課程:依清大規定收取課程學分費。

 

何時可登入清大數位學習系統?

完成校際選修手續當天19:00起》,即可登入清大eLearn /eeclass system

平台 contact email 如何登入
How to login
QRcode
eLearn 03-5715131#35107 elearn@my.nthu.edu.tw  visit here
eeclass 03-5715131#31237 ilms@my.nthu.edu.tw visit here

 

期中欲辦理停修

他校生至清大校際選修,若期中欲辦理停修,請

  1. 備妥自已所屬學校停修表格
  2. 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任課教師清大課務組簽章流程
  3. 以下為清大112下停修受理日期

清大111上停修截止日期

 

社會人士隨班附讀(業務單位推廣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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