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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選修流程-他校到清華

申請起迄日期

起:每學期清大《加退選開始日》起開放申請

迄:受理至每學期清大《加退選截止日》止(須同時於二校截止日期前完成

111下申請暨受理時程112/2/9開放申請;112/3/2早上9:00截止受理

111下schedule

不開放申請科目

  •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 全球營運管理碩士學程課程
  • 註記「不接受加簽」課程

no extra selection

 
申請流程
 

備妥自已所屬學校表格

  • 申請表上須有《貴校課務組》蓋章、《清大任課教師》 及 《清大開課系所》 簽章
     
  • 科目若設有人數限制且已額滿,由清大任課教師暨開課系所自行衡量是否加收,簽章即表示同意
     

印出清大表格
 

(1)下載方式

(2)將2校申請表一併繳至清大課務組

  • 清大課務組確認文件齊全 => 清大出納組繳費(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項)=> 繳交回清大課務組並領取收據;選課手續即完成
     
  • 該筆選課資料會即時出現在清大課程點名單上

(3)在貴校受理截止日前,將申請表繳回貴校

《不接受加簽課程》申請流程

若任課教師擬特別考量,同意外校同學加選

  1. 請先至清大校務資訊系統建置個人基本資料。帳號:guest  密碼:空白  
     
  2. 任課教師於學生所屬學校申請單上簽章=>開課學系蓋章(並加註文字"特別同意")
     
  3. 持申請表至課務組=>由課務組代為產生校際選修單=>學生重新登入校務資料系統列印
     
  4. 清大出納組繳費(台聯大系統同學略過此項)=> 繳交回清大課務組並領取收據;選課手續即完成,該筆選課資料會即時出現在清大課程點名單上
     
  5. 在貴校受理截止日前,將申請表繳回貴校

 

學分費

  • 大學部課程每學分$1,050、研究所課程每學分$1,580 (詳見綜教組學雜費專區)
     
  • 下列學校同學清大不收費,由《學籍所屬學校規定》認定是否須收學分費,回原校辦理,但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台聯大系統(陽明交大、中央、 政大)、中華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台北醫學大學
     
  • 校際選修師培課程:依清大規定收取課程學分費。

 

何時可登入清大數位學習系統?

 

期中欲辦理停修

他校生至清大校際選修,若期中欲辦理停修,請

  1. 備妥自已所屬學校停修表格
  2. 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完成清大任課教師清大課務組簽章流程
  3. 以下為清大111上停修受理日期

清大111上停修截止日期

 

社會人士隨班附讀(業務單位推廣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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