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英文修課規定
108學年度入學學士班學生 英文領域選課說明(排除外語系及英教系同學)
依《入學管道》設定不同英文分級身分
- 繁星或個人申請入學->依學測英文成績分級
- 考試分發入學->依指考英文成績分級
- 入學管道無學測或指考英文科成績->由語文中心另訂分級方式
- 轉學生->預設為前標生,得向語言中心提供大學入學考試成績證明申請調整等級(頂標以上調高等級,均標以下調降等級)
- 108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入學之轉學生,適用107學年度英文領域規定
分級身分《自動》設定
- 不須申請,分級身分於新生選課開始前即設定完成
- 可自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中,確認自己的修課身份類別(畫面圖示)
分級標準/修課規定
進階生(E)學測15級分或指考全校前10%(87.5分)
下列2方案擇一,須自行補足畢業總學分(任何課程皆可,不限代碼、不限修習學期)
- 修習進階英文4學分 :「進階英文-聽講」2學分+「進階英文-閱讀與討論」2學分,合計4學分)
- 修習其他外語6學分:限同一語言(例初級日語一+二)
頂標生(F)達頂標但未達修「進階英文」標準
下列2方案擇一
- 修8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 修10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其他外語(限同一語言) 6學分(例初級日語一+二)
前標生(G):達前標但未達頂標
- 必修8學分:「中高級英文一」2學分+「中高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中級生(H):未達前標
- 必修8學分:「中級英文一」2學分+「中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初級生(I):後標(含)以下
- 必修8學分:「初級英文一」2學分+「初級英文二」2學分+「選讀英文註」4學分
註:
- 通過本校訂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得向語文中心申請減修「選讀英文」2學分
- 參加英文檢定考試成績達規定標準時,得向語文中心申請英文領域全部學分免修,但未取得學分
- 各課程開課單位->按此查詢
轉級申請:全校同學均可自大一下起透過轉級申請變更英文分級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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