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入學英文修課規定/身分認定
以下排除外語系及英教系同學
依《入學管道》設定不同英文分級身分
- 繁星或個人申請入學->依學測英文成績分級
- 考試分發入學->依指考英文成績分級
- 入學管道無學測或指考英文科成績->入學前暫設為前標生
- 轉學生->預設為前標生
分級身分《自動》設定
- 不須申請,分級身分於新生選課開始前即設定完成
- 可自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中,確認自己的修課身份類別(畫面圖示)
分級標準/修課規定
身份別 | 入學管道英文科考試成績 | 修課方案 | |
進階生(E) | 學測15級分或指考全校前10%(107分數87.25) | 兩方案擇一 須自行補足畢業總學分(任何課程皆可,不限代碼、不限修習學期) |
|
方案一(4學分)開課單位 | 方案二(6學分)開課單位 | ||
其他外語(限同一語言) 6學分 (例初級日語一+二) |
|||
頂標生(F) | 達頂標但未達修「進階英文」標準 | 兩方案擇一 | |
方案一(8學分)開課單位 | 方案二(10學分)開課單位 | ||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 +「選讀英文」4學分註1 |
「中高級英文三-聽講」2學分 +「中高級英文三-閱讀」2學分 +其他外語(限同一語言) 6學分(例初級日語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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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標生(G) | 達前標但 未達頂標 |
「中高級英文一」2學分 +「中高級英文二」2學分 +「選讀英文」4學分註1 |
無 |
中級生(H) | 未達前標 | 「中級英文一」2學分 +「中級英文二」2學分 +「選讀英文」4學分註1 |
無 |
初級生(I) | 後標(含)以下 | 「初級英文一」2學分 +「初級英文二」2學分 +「選讀英文」4學分註1 |
無 |
入學管道無英文科考試成績分級身分
- 先暫設定為前標生
- 開學前由語言中心個別通知英文測驗時間及地點,學生依通知申請參加,語言中心依測驗結果認定其修課等級。
- 已選上之課程,需由學生自行退選,並重新依新分級身分選課。
轉學生分級身分
- 設為前標生,得向語言中心提供大學入學考試成績證明申請調整等級(頂標以上調高等級,均標以下調降等級)
- 107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入學之轉學生,適用106學年度英文領域規定
註:
- 通過本校訂定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者,得申請減修「選讀英文」2學分
- 參加英文檢定考試成績達規定標準時,得申請英文領域全部學分免修,但未取得學分
- 各課程開課單位->按此查詢
轉級申請
- 各級別全校同學均可自大一下起透過轉級申請變更英文分級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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