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必修規定(排除體育系)
修課規定
- 畢業前須修畢 1個大一體育 + 5個興趣體育
- 每學期限修1門「體育」課
- 開課項目須使用之體育用具請自備。修習高爾夫球課程同學須自付平安保險及練習費(每學期約$1000元)
- 開課單位:體育室,開課代碼:PE
欲修2門以上體育
體育有不及格記錄的重修生
- 1-3次選課期間,只能選上1門,但"加退選"期間,選課系統會允許選上2門體育
其餘同學第2門以上體育課須透過加簽
- 先取得任課教師同意
- 檢附成績證明及加簽第二門體育課說明書(按此下載)供體育室主任審查
- 體育室同仁在選課系統設定可選第2門體育權限(特定科號)
- 學生到加簽系統即可送出此門課加簽申請=>教師點選同意=>eForm系統檢查無其他問題(如衝堂),課程即會加入
- 安排於大一上必修
- 固定於上學期開設,下學期無大一體育
- 大二以上同學(含轉學生)欲補修大一體育,無法透過選課系統直接點選,請於上學期加簽開放時間,以加簽方式選課
興趣體育
- 大一下起修習
- 學生依個人興趣自由選擇,可重覆修習
- 第1至第3次選課時與通識課程合計共可填寫20志願,至多選上1門
適應體育
- 專供不適合選修一般體育課程之同學修習,課程名稱為「適應體育」,但無法抵大一體育
- 以加簽方式選課,開學第1堂課即應到課徵詢教師同意,並須檢附公立醫院証明
校隊體育
- 限校隊同學修習
- 以運動績優管道入學者限修習所屬專長之「校隊體育」6學期,不須修大一體育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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