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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序亂數規則

部份課程有志願選項,系統亂數規則如下(以通識及選項體育為例)

  1. 第n志願開始 (n為1至20遞增)。
  2. 課程x開始,算出已選上人數(x為通識及選項體育課程)。
  3. 算出x課程剩餘名額,若無名額回到步驟2執行下一門課。
  4. 找出選x課程並設定為第n志願的學生。
  5. 將待亂數名單學生依已選上同類課程數量分類,選上同類課程越少者,越先進入步驟6。
  6. 依步驟5取出之學生分類執行下列篩選:A.通識期望值已滿時:其他同類課程不再處理。B.通識期望值未滿時:若不跟巳選上課程衝堂或同課名,則進入待亂數名單;否則將該門課程移除。
  7. 判斷步驟6所取得已篩選的分類人數是否大於剩餘名額,若是,則進行亂數;否則直接存入資料庫。
  8. 若x課程仍有剩餘名額回到步驟5取得下一分類。
  9. 重新計算選上x課程學生之期望值。
  10. 若第n志願的所有課程已執行完畢,則回到步驟1執行下一志願;否則回到步驟2執行下一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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