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修
制度說明
- 加退選結束後,若欲退選課程,可於期中辦理《停修》。
- 停修受理期間:依行事曆訂定時間辦理,約為學期間第8至11週
- 停修之科目會記載於中英文成績單上,成績欄分別以「退選」「withdrawal」登錄
- 研究生暨延修生辦理停修之科目不退學分費;研究生日後計算已繳學分費時,停修科目因未取得學分,也不計入
- 停修不限科數,但不可低修
- 若因情況特殊,經導師及系、學位學程主任核可者,得申請酌減當學期應修學分數。(期初已申請過低修同學不用再申請) 低修申請表下載
申請流程
- 申請表下載:登入校務資訊系統->選課->停修申請單 (步驟圖示)
- 完成簽章:任課教師、導師(研究生請找指導教授)、系所主管簽名(3者缺一不可)
- 繳交至課務組:收件核可後,當場發給收據;學生不須再上網退選,但請自行進入選課/選課情形查詢確認
停修後iLms/Moodle/成績查詢系統上的資料
- 《成績查詢》功能,數位學習平台如iLms或Moodle上的修課資料,停修《進行期間不會更新》,停修階段結束後隔天,資料才會update (109上更新時間為12月2日早上)
- iLms/Moodle業務單位:計算機中心(分機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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